高爾夫化的體育公園究竟是誰的菜?
2007年,廣州市城市規劃局批準花都區政府于風神大道建設康體公園及體育設施球類運動中心項目。時至今日,在通往花都汽車城各大路口的指示牌上,依舊可見“康體公園”字樣,但在公園選址地點已然建起了一個36洞的高爾夫球場。對于當地村民而言,原本屬于他們的荔枝林被征走了,當時承諾的所謂康體公園,如今在門口多晃悠兩圈,就會遭到高爾夫球場保安的驅趕。(《南方都市報》7月15日) 體育公園被建成高爾夫球場,要說非但沒有偏離體育這一主題,反而還是不折不扣的升級提檔之舉。體育公園以“高爾夫球場”這樣的高尚運動項目為主打,沒準也是為了滿足公眾日益提升的運動需求,甚至完全可能引領體育公園“高爾夫化”的新風尚。 如此說來,面對“公園升級”,作為獲益者的公眾理應拍手稱快、一致贊成才對,何以現實中卻收獲反對聲一片呢?這恐怕不能全用公眾受寵若驚,或是無福消受來解釋。事實上,所謂“公園”,顧名思義,“公”乃“園”之前提,而這個“公”字的內涵,顯然包括了“公共”、“公眾”、“公益”等多層含義,因此,真正意義的“公園”,理應別無選擇、毫無偏見的向所有公眾提供普遍服務,既不因其經濟收入的多寡而有別,也不因其社會地位的高下而不同,這也正是“公園”被稱為公園,而不叫“私家園林”的本質所在。從這個意義上說,“公園”作為一片“公地”,它必須嚴守一下原則,即平等的屬于每一個公民,為全體公眾所共享,但卻又不能被部分特殊群體或是個別公民“排他式”的獨享。 回過頭來看體育公園的“高爾夫化”,高爾夫球盡管是高端運動,也確實滿足了部分公眾的需求,但是,當體育公園居然建成了高爾夫球場,甚至完全成了收費不菲的高端生意,君不見“目前會員卡最低價格只要68.8萬元,年費8000元,最頂級的會員卡價格為258萬元,低級會員卡的價格通常每年提價十萬元,目前已辦理了500多張會員卡,非會員的打球價格在1200元左右”,恐怕足以將絕大多數公眾拒之門外。原本應當屬于公眾的體育公園,已然變成了僅服務于特定群體的高端會所,而這種以“排他式”的服務來實現公園升級提檔,顯然是對公園“無差別”服務原則甚至是對公園“公地”屬性的違背,尤其是當規劃局竟然對此茫然無知,如此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稱之為對公共土地的濫用與侵占,恐怕一點也不冤枉。 而這樣的侵占之所以能夠堂而皇之的成為現實,除了特定群體的需求驅動之外,本該守住公益用地本位的公園用地規劃與監管,何以徹底失位,恐怕也難辭其咎。而從球會的回應來看,“高爾夫球場到目前為止確實還未證照齊全,但相關文件已上報,相信證件很快能下來”。假如沒有監管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又怎能如此從容的“先上車,后買票”,甚至“將生米煮成熟飯”?而通過變相的土地開發,從而拉升周邊地價,則是對體育公園“高爾夫化”視而不見的又一幕后推手。當公園被當作經營性資源甚至利益棋局中的一枚棋子,演繹出“公園升級”反惹“公眾生氣”的悖論,也就并不意外了。 當然,體育公園的“高爾夫化”,也絕非完全不可以。但既然是公園用地,最起碼要確保兩個前提。一是首先要征得未來公園受眾的點頭認可;其次,“高爾夫化”的體育公園必須提供無差別的普遍服務,而不是成為高收費球會的經營場地。符合了這兩點,體育公園的“高爾夫化”才算是說得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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