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停車費物業做主 私劃車位收5萬管“一輩子”
律師:物業不能私自定價,業主不滿意物業可選擇更換 近日關注了省會3個小區停車位收費的情況。沒想到,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少熱心讀者紛紛來電訴苦,直言“價格都是物業說了算,業主根本沒有話語權。” 記者調查發現,省會多家小區停車位收費標準“五花八門”,更有甚者還對外來車輛收取“進門費”。物業收費情況為何亂象叢生?業主難道只能“被定價”? 反饋一:私劃停車位,收5萬管“一輩子” 10日下午,張先生來電稱,他是石銅路與南二環交叉口附近一小區的業主。最初,對于未購買地下車位的業主,只要在物業登記,車輛就可以進出小區,物業未收取任何費用。 然而,沒過多久,物業就開始“管理”地上停車位。 “他們毀了公共綠地,畫上停車線,堂而皇之地安上地鎖,設為‘固定車位’,對業主出租。”張先生說,由于車多位少,業主只能抓鬮“認租”,一次性交5萬元,就能在這些固定車位上停“一輩子”(即70年)。沒有車位的,車輛就不能進出小區。 “你說,地上車位不是全體業主的嗎?物業沒有取得業主的同意,竟然私自開價出租?我們業主應有的權利都哪兒去了?”張先生心里很不舒服,卻也無可奈何,因為小區是個新小區,沒有業委會,面對強勢的物業,他們顯得“軟弱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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