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創業” 多少荒誕假汝之名
近日,安徽省人社廳出臺《關于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公務員,申請提前退休進行創業,經相關部門批準和備案后,可在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系。對經組織批準辭去公職到民營企業創業的,一次性發給相當于本人3年基本工資的補償金。(10日《合肥晚報》) 為鼓勵公務員創業,安徽方面可謂不惜血本,下海創業,如此全無后顧之憂著實少有。問題在于,為何此等好事,偏偏落到了安徽某些公務員頭上?官員、商人兩者間的身份切換,怎可來得這般輕松寫意? “理性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官員從決定下海創業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要承擔所有后果。但反觀安徽的此番“意見”,公眾卻發現,其以體制影響力為“下海公務員”兜底的意圖昭然若揭……且不說,此一做法顯然有悖“公共資源當公用”的常識,僅從現實效果來看,此類幾無風險與壓力的創業,到底能有多少成功概率呢?須知,“扶上馬,送一程”的溺愛和關照,極可能消弭掉創業者的企業家精神,遺患無窮。 鼓勵公職人員下海,卻“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如此詭異的規定,幾乎是在默許并縱容“官商兩棲”格局的形成。如此這般,官商身份切割曖昧,兩類角色難免彼此滲透。然后諸如“以權謀私”、“以公權余熱營商”之類的故事,想必又會輪番上演了吧!畢竟,此間歷來是個“關系社會”,縱使官員徹底轉行,也還可長期利用“公職遺產”,更不用說“保留關系去創業”了。 其實,在《關于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出現“鼓勵公務員創業”的條款,本身就很令人費解。令公眾狐疑的是,此舉意欲何為、價值何在?事實上,所謂“老公務員”,并非傳統意義內的“創業潛力人群”。這個群體,在體制內所接受的訓練,以及由此形成的思維與行事習慣,注定了他們中的多數人,并不適合進入市場打拼、競爭。從此角度說,提倡官員創業,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可謂助益寥寥。 為了給安徽的該“新政策”尋求合理化解釋,很多人將之初衷解讀成“引導舊人退出,激勵體制流動”。真相是否如此,想必只能見仁見智,但確知的是,即便要實現行政系統內部人才升級,也應該順著“績效考核、優勝劣汰”的邏輯操作。劍走偏鋒,意圖走“鼓勵創業”的曲線路數“換人”,既太過溫情、缺乏剛性,成本也太高。 “鼓勵創業”,多少荒誕假汝之名以行?其背后遮掩不住的,乃是官商身份切換之際的糾葛不清。 -蔣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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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鼓勵創業,公務員,提前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