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需要“現實勝利法”
據廣東省環保廳環監局負責人介紹,兩日來,賀江水污染開始減輕,鉈超標0.4—2.5倍。他表示在日本,這樣的水是可以喝的,“我國地表水鉈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比日本嚴20倍”;而2010年北江鉈超標10倍時,沿線水廠都未停水。(7月8日《廣州日報》) 賀江水的鉈含量依然超標,這不是一件光彩事,但是這位環保官員卻從不光彩的事中找到了面子——我們的地表水鉈含量標準世界最嚴,比日本嚴20倍,我們比日本強很多,這是一種面子;原來北江鉈污染10倍時,沿線水廠都未停水,現在,鉈才超標這么點,我們就暫停供水,這是一種巨大的進步,也是一種面子。顯然,這種邏輯完全符合魯迅筆下阿Q的精神勝利法。 不管阿Q在精神上如何勝利,實際上他總是在挨打。不管環保官員說得如何有面子,實際上,賀江水的鉈含量的的確確是超標的。精神勝利法背后的現實讓人無奈,讓人憤慨,讓人悲哀。 污染防治豈能用自欺欺人的精神勝利法?防治污染、保護環境應該正視現實,超標就是超標,污染就是污染,無需遮羞,不給問題找亮點。另外,應該比高不比低,即我們的標準比別人嚴格的,看我們自己的標準,我們的標準比別人寬松的,在追求達到自己標準的基礎上,以別人的標準激勵自己,向別人看齊,不能總拿“國情特殊”來說事。 如今,精神勝利法不獨存在于污染防治工作中,如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有關商品質量標準的制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精神勝利法的影子。對此,我們應該警醒、摒棄。對于政府部門的職責而言,精神勝利法是推卸責任,是丟人的,只有“現實勝利法”才能經得住檢驗,才值得炫耀和驕傲。要實現“中國夢”,政府部門就必須在任何工作中都拿出最大的決心和誠意實踐“現實勝利法”。李英鋒(河北灤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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