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函攬私活 僅有免職是不夠的
7月8日下午,微博用戶@一曲在手爆料,眉山市委宣傳部到東坡教育局和東坡中學宣布了處理結果:宣傳部辦公室主任毛某,在未向組織和任何領導報告的情況下,擅自以“市委宣傳部辦公室”名義,發函至東坡區教育局,要求安排女兒在東坡中學就讀。違反了單位規章制度和干部紀律,免去辦公室主任職務;擅自發函屬個人行為,公函已收回作廢。(7月8日國際商報) 真相終于明了,眉山市委宣傳部辦公室關于XXX就讀東坡中學的公函,原來是該宣傳部辦公室主任毛某,擅自以“市委宣傳部辦公室”名義所發,毛某也因此而被免職。 其實,公函攬私活,性質很惡劣,后果很嚴重,僅有免職是遠遠不夠的。其一,有損公函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按理說,公函是用來辦公事的,公函異化為“拉客的黑車”,淪落為攬私活的工具,還讓人怎么去相信出自眾多部門漫天飛舞的公函?其二,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這是為官者的起碼要求,動輒以公函的形式謀私利,哪里“為公”又哪里“為民”了?其三,隨便動用公權暴露了低素質。身為市委宣傳部辦公室主任的毛某,竟然動起了歪腦筋,想“近水樓臺”地以公函的形式去“威服”教育局安排其女兒上學,這是怎樣的一種為官素質?受黨教育這么多年,還如此公私不分,讓人不免懷疑其能否再勝任公職崗位? 紀律是剛性的,不容打折扣。既然毛某私發公函,違反了單位規章制度和干部紀律,那就要從嚴追究,以儆效尤。免職的確是處分,但縱觀如今的官場,不少免職成為規避輿論追打的“擋箭牌”,當事人輕松數月或一年半載,旋即又復出為官。也就是說,官員不明不白的復出,已讓人不怎么相信黨紀政紀究竟還有多少剛性了。 眉山市委宣傳部的這一處理結果,多少帶有護犢子的嫌疑。在狠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今天,毛某還如此頂風違紀,足見其是多么的居官自傲,黨性有多不強。從這個角度說,毛某付出的違紀成本過于低廉,難以起到殺雞儆猴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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