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用紅頭文件謀私利?
7月7日中午12:27,認證微博網友@煙云在其微博爆料稱:近日四川眉山市委宣傳部發函于東坡區教育局,要求妥善安排該部某干部子女到東坡中學就讀。(7月8日《海峽導報》) 媒體曝光了眉山市委宣傳部利用紅頭文件為本單位職工謀私利的事情以后,正確的態度應該是承認錯誤,公開道歉,立即改正。可是,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你們死不認賬,百般狡辯,企圖瞞天過海,蒙混過關。會說的不如會聽的。你們強詞奪理,胡攪蠻纏,說什么該職工的孩子符合入學條件,既然如此,那為何還要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下發紅頭文件呢?你們說這個紅頭文件是證明,別胡扯了,要是手續齊全,符合條件的話,還用得著開這樣的勞什子證明嗎?最重要的是,誰都能看出來,這根本就不是證明而是命令。 市委宣傳部雖然是清水衙門,沒有什么實權,但是,它畢竟是市委部門,宣傳部部長又是市委常委,分管科教文衛部門,對于教育局來說,這是得罪不起的主兒。因此,宣傳部下發紅頭文件要求安排該職工的孩子入學,教育局局長是不敢不聽的。實際上,這種做法就是利用公權力謀取私利,這對其他孩子是非常不公平的。我個人認為,應該取消該職工孩子的入學資格,并且追究簽發紅頭文件官員的責任。 所謂紅頭文件,通常是指黨政機關下發的具有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在實踐中具備很高的效力。一些地方的紅頭文件出現了負面效應,有的紅頭文件直接違反國家法規,有的相互之間沖突打架,更有甚者,有的地方濫發紅頭文件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用土政策來獲取不當利益。類似事情,不勝枚舉,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如果不嚴加懲處的話,害莫大焉。 紅頭文件淪落為謀私利的工具,不但消弭了法律的權威和尊嚴,蠶食了公共權力的公信力,損害了公眾的切身利益,而且能夠引發不穩定因素或者是釀成群體性事件。竊以為,要想讓那些謀私利的紅頭文件胎死腹中,就必須從源頭上斬斷一只只“利益黑手”,就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嚴厲問責簽發人,該降新的降薪,該降職的降職,該法辦的法辦。唯有如此,簽發人才不敢隨心所欲,肆意妄為地胡亂簽發紅頭文件。 |
關鍵詞:干部子女,就讀,公函,眉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