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初步建立全科醫生制度
河北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5年,實現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及以上合格的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到2020年,基本實現每萬名城鄉居民擁有2至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初步建立健全全科醫生制度,基本形成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和“首診在基層”的服務模式。 遴選80至90個二、三級綜合醫院作為臨床培養基地 《意見》指出,要通過“5+3”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提升基層在崗醫生學歷層次、深化面向基層衛生人才培養的高等醫學教育改革等途徑,建立全科醫生培養機制。計劃從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中招收一定人員,參加“5年大學+3年培養基地”的規范化培養。同時,從2013年起到2020年,遴選一定數量45歲以下具有相應執業資格或普通中專學歷的基層衛生人員,通過全國成人高考,參加成人大專學歷教育。獲得成人大專學歷后,再逐步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 為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建設,《意見》要求,遴選80至90個符合標準的二、三級綜合醫院作為臨床培養基地(含中醫),遴選條件較好的200個左右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作為實踐基地。 全科醫生可獨立開辦診所 《意見》規定,取得執業資格的全科醫生一般注冊1個執業地點,也可以根據需要,依據有關規定,多點注冊執業。全科醫生可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職或兼職工作,也可以獨立開辦個體診所或與他人聯合開辦診所。鼓勵建立由全科醫生和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生或鄉村醫生等人員組成的全科醫療團隊,劃片為居民提供服務。 對于全科醫生注冊管理,《意見》要求,注冊全科醫師須經過3年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取得合格證書和醫師資格。對符合條件的基層在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按國家規定進行1至2年的轉崗培訓,并通過考試獲得轉崗培訓合格證書后,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對到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工作的3年制醫學專科畢業生,可在國家認定的培養基地經兩年培訓合格并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注冊為助理全科醫師。 推行全科醫生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 《意見》提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全科醫生要與居民簽訂至少1年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服務責任落實到人。參保人員可在本人統籌地區醫保定點服務機構自主選定簽約全科醫生,期滿后可續約或另選醫生。之后逐步將每名全科醫生的簽約服務人數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意見》強調,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保經辦機構要建立以服務數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等為主要指標的考核體系,對全科醫生進行嚴格考核,考核結果定期公布并與醫保支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掛鉤。(見習記者尹翠莉 記者周潔)
|
關鍵詞:全科醫生,初步建立,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