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斷索賠權”背后有何勾當
從2009年至今,河南省登封市君召鄉26名從事礦石粉碎生產的工人先后被診斷為塵肺病。他們中的許多人為得到4萬元至5萬元的救助款,把對用工方的索賠權和追訴權“賣”給了鄉政府。病人依法維權的道路全部被阻斷。(7日《京華時報》) 這個世界上,錢可以買到很多東西,但唯獨買不來健康和尊嚴。君召鄉的“買斷索賠權”的鬧劇,讓人既憤慨又凄涼。一方面,我們為工人們的維權困境而擔憂。塵肺病是嚴重的職業病,相比于高昂的治療費用,四五萬元的救助款無異于杯水車薪,他們被買斷的何止是索賠權和追訴權,被阻斷的何止是依法維權的道路,簡直就是生的希望。另一方面,我們又為鄉政府的霸道而憤怒。索賠權和追訴權乃是一種公民權益,豈是金錢可以買斷的? 這個所謂的“買斷索賠權”協議規定,塵肺病人在領取一次性補償金后,放棄仲裁、訴訟權利,保證不再向任何部門和企業提出賠償要求;如違約,補償金要如數退還,并支付違約金2萬元。而據患者介紹,大多數病人是分兩三年才拿到救助款。很明顯這是份無效協議,一者,患者所得與應得之間差異巨大,顯失公平,二者,協議雙方不平等,協議有脅迫簽訂之嫌。 另外,鄉政府在事件中充當了什么角色?從道理上說,工人患上塵肺病,企業才是責任主體,村民依法維權是最合理有效的解決路徑。鄉政府硬要干涉,不僅于法無據,也顯得不倫不類。 鄉政府何以要充當“第三者”?為保護投資環境嗎?一個讓工人患上塵肺病的企業,顯然創造不了多大的價值。為維穩嗎?從患者接受如此低廉的救助款看,實在沒必要。比較合理的推測,就是鄉政府被企業“公關”了。如果患者走正常的法律渠道,企業需賠付的金額將非常高昂,而由鄉政府出面,不僅將賠償額降低,且這筆錢從當地財政支出,中間的差價顯然就是企業和鄉政府的額外收入。這么一來,企業和鄉政府都是獲利者,受傷害的就只有患塵肺病的村民了。 我國職業病患者的維權路走得非常艱辛。報道中的病患,先是因企業倒閉無法提供勞動關系證明,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后又因超過訴訟時效被法院駁回申訴,幾乎陷入了絕境。而最不能讓人容忍的是,權力還在拉偏架??磥碚嬗斜匾椴?ldquo;買斷索賠權”背后,究竟有沒有權力腐敗。 -吳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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