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熱天“臨時電”說停就停 電梯困人家電成擺設
盛夏高溫來襲,小區臨時用電面臨嚴峻考驗。一些小區使用“不靠譜”的臨時電,由于負荷過重,導致物業頻繁“拉閘限電”。尤其是一些新建高層小區,停電造成電梯無法運轉,困人事件時常發生。有的小區業主發出疑問,為何入住多時的小區仍然使用臨時電?臨時電何時才能“轉正”? 事件一電梯突然停孕婦晚上難回家 張女士是一名孕婦,之前住在別的小區。因為覺得藏龍福地小區環境好,有助于安心養胎,于是她在今年3月搬到這里。 可是從半個月前開始,她的煩惱出現了。小區總是不定期、不定時、不定樓地停電,因為存在不確定性,每次停電之前物業也不發布任何通知,給居民生活帶來很大不便。 張女士說,就在4天前,她晚上8時許下樓散步,溜達了半個多小時,準備回家時卻發現停電了。電梯停運,這讓住在27樓、懷孕8個半月的張女士抓了狂。“挺著這么大的肚子根本不可能爬27樓,出了危險誰負責任?” 張女士與眾多業主一起找到物業,可大門一直反鎖,工作人員許久未現身。后來在業主的努力下,物業終于給電,她才在半夜里回了家。 張女士說,大約在半個月前,她在電梯的地面上發現一張通知,上面寫著:小區所使用的是非正常供電,因近期用電量太大,未來將會不定期停電。她還聽其他業主議論,說臨時電是從對面大馬莊園接過來的。因為頻頻停電,物業還與極個別業主發生了肢體沖突。 物業說法:一位物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使用的是臨時電,因為該小區屬于較高檔的小區,每家每戶至少有三個空調。小區總共13棟樓,2600多戶居民,天一熱,用電量特別大,物業沒辦法,只好采取拉閘限電的辦法。由于用電負荷無法預知,也不能確定每天的停電時間,無法每次都通知到業主。 他說,前年就已經把資金上交給電力局,前一陣電力局也派來了工作人員,說正式通電。可至今遲遲沒有“轉正”,具體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現在相關人員正在跟電力局溝通。 事件二最多一天能停6次電 李女士在2009年搬入中鐵大廈,這是一座商住兩用樓,共A、B兩座。自打她入住后,每年入夏天一熱,就會頻繁停電。 “最近這段時間,每天上午9點多就停電,停一個來鐘頭,突然又來電了,等過倆小時,又停了,每天都這么反反復復。”李女士對此很無奈。她說,最多的時候一天停6次電,停電沒有規律。 停電帶來了諸多不便,居民沒法用空調、電扇,在家坐著都一身汗;電梯停運,上下樓只能爬樓梯;突然來電突然停電,家用電器也被“折騰壞了”;天黑了,沒有電,大熱天還得點著蠟燭……李女士戲稱,一停電,就像是回到了原始社會。 據李女士說,該小區使用的是非正式用電,即臨時電。為此業主們經常去找物業理論,可物業每次都是給出“電量不夠用,所以才總停電”的說法。去年,物業曾承諾,今年不會再停電了。可業主發現,因為附近又在蓋樓,用電量大增,物業并未兌現承諾,天熱后依然頻繁停電。 物業說法:7日下午,記者聯系該小區物業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稱,物業負責人正在外巡查,她是新來的,不清楚情況。兩個小時后,記者再次聯系該物業,一名男性工作人員接的電話,也稱自己是新來的,而物業負責人在家休息。當記者問,該小區是否使用的是臨時電,他表示不清楚。記者希望他能幫忙聯系一下負責人,被對方拒絕。 事件三每兩小時供電一次 酷暑天,小區開始頻繁停電。這一個多星期,家住塔冢裕園小區的不少業主心里都很郁悶。空調開不了,電視、電腦又不敢開,這小日子過得“痛苦又無奈”。 張先生是該小區A區的業主。據他介紹,這棟樓是塔冢村回遷樓,去年開始入住,一入夏,小區就頻繁停電。可沒想到,今年更夸張,“就拿今天來說,下午1點多來的電,來了半個小時,又停了,這不,又剛來(電)!”7日14時35分,張先生說,由于小區頻繁停電,家里的電器都成了擺設,“電視我們都不敢看,恐怕突然停電,給燒壞了!” 什么原因導致小區頻繁停電?張先生說,聽說小區用的是臨時電,小區里曾貼出通知,為確保電梯不發生困人事件,從6月30日起,每日早9點至24點,每兩個小時限電一次。 7日下午,記者聯系該小區居委會,也許是周日的原因,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記者調查發現,7月1日,有媒體報道該小區3天內,消防隊來小區7次解救電梯被困人員,原因是小區使用的是臨時電。 當時,小區居委會解釋說,小區居民多是回遷戶,用的是臨時電,電力不穩定。尤其是夏天,用電量一大,小區變壓器就跳閘,再加上各戶沒安電表,存在費電現象,才導致小區頻繁停電。居委會已跟物業公司協商好,并出臺了具體的限電方案,優先保證電梯24小時運行。他們也已向街道辦等上級反映,希望能盡快解決臨時用電,恢復正常供電。 供電局說法物業臨時電只能找物業協商解決 7日下午,記者咨詢了電力公司,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臨時電分為物業臨時電和電力局臨時電。一些樓盤在手續還未齊全的時候就開始出售,無法申請正式用電,物業會搭建一條臨時線路暫時使用,業主電費是直接交由物業的。由于夏天用電量大,供電量無法滿足用戶需要,導致經常性停電,一些物業就采取了拉閘限電的應急辦法。遇到這類情況,業主只能找物業溝通,督促物業盡快去電力公司申請正式用電。因物業臨時電不屬于電力公司產權范圍,故電力公司并不受理此類投訴。 律師提醒購房前要搞清是否“臨時電” 河北明杰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惠民認為,正常情況下,市民購房時,都會與開發商簽訂一份制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中“交房條件”中約定水電能夠正常使用。這里的正常使用,是指小區用電為正式電,而非臨時電。 若開發商交房時,小區使用的是臨時電,那么開發商違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王律師指出,如果業主入住時,小區使用的是臨時電,業主就會面臨一些潛在的風險和麻煩,如用電高峰期小區頻繁停電,就會影響房屋市值和租金價格。一旦開發商消失,小區臨時電轉正式用電所需的費用,就要由業主承擔。因此,居民購房時,一定要多加防范。 為避免落入臨時電陷阱,購房者在購房前一定要仔細考察小區市政配套的建設情況,如果市政配套不完善,最好另覓他區,因為這些區域的樓盤,很可能在相當長的時間里,都會使用臨時電。 王律師建議廣大購房者,購房前,最好查看供電公司批復給開發商的供電方案,查看開發商與供電公司簽訂的協議是否正式供電。如果看不到協議,建議咨詢一下供電部門,以保障個人購房安全。 |
關鍵詞:臨時電,停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