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試水“營改增” 九成多納稅戶稅負降四成
“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普遍由3%至5%的營業稅率降為3%的增值稅率,且以不含稅銷售額為計稅依據,預計稅負下降幅度將達到40% 截至目前,省地稅局已向省國稅局移交“營改增”納稅人6.18萬戶,這表明我省“營改增”試點工作正在平穩推進、順暢運行,為8月1日系統順利上線奠定了基礎。 此次我省“營改增”試點主要為“1+7”行業,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據統計,目前我省61800戶“營改增”納稅人中,交通運輸業27300戶,部分現代服務業34500戶。初步判斷,符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條件的3693戶,其中交通運輸業1928戶,部分現代服務業1765戶。 省國稅局副局長史育紅表示,在移交的6.18萬戶納稅人中,小規模納稅人占94%左右。“營改增”后,他們普遍由3%至5%的營業稅率降為3%的增值稅率,且以不含稅銷售額為計稅依據,預計稅負下降幅度將達到40%。 針對部分企業初步核算“營改增”后稅負不降反升問題,史育紅表示,從先行試點地區的情況看,改革初期稅負增加的企業主要是一般納稅人,大約占試點企業的5%,而且主要集中在交通運輸企業。部分企業稅負增加,很多與抵扣不足有關,隨著試點在全國推開,可抵扣范圍擴大,這一問題會逐步解決。但同時他表示,任何一項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可能影響既有利益格局的變化,因此,需要企業特別是交通運輸業要加大內部改革力度,改變“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方式,盡快適應“營改增”政策,在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中做大做強。 據了解,目前一些小微企業由于缺乏對“營改增”政策的了解,擔心納入試點后,原來地稅核定的納稅定額轉到國稅征管后會提高。省國稅局相關人士明確表示,移交后,原來按規定核定征收的個體戶稅收一律不變,今年內經營規模沒有明顯增加的,核定的稅額也一律不調整。另外,“營改增”試點后,原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試點納稅人,在剩余稅收優惠政策期限內,按規定享受有關增值稅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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