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4張火車票到邯鄲 車開2個小時后車票才送到
昨日(3日)程先生來電: 前幾天我通過市客運總站里的快遞公司向邯鄲市快遞了幾張火車票,本來說好當日下午兩點能送到的,沒想到直到五點才到。 省會一家旅行社的程先生,一直與邯鄲市一家旅行社保持著合作關系。6月26日早上,邯鄲的旅行社工作人員給程先生打來電話,稱由于在當地無法買到火車票,希望程先生在石家莊幫忙購買四張當日下午從邯鄲開往桂林的臥鋪票。 很快,程先生購買了4張當日14時51分從邯鄲市發車的火車票,合計1384元。隨后,程先生通過客運站所屬的迅達快遞將火車票快遞了出去。“下午兩點一定要送到啊,要不然可就誤事了。”程先生稱,對方表示根據客車的發車時間,應該可以準時將快件送到。自始至終,程先生都沒有告訴工作人員他快遞的是火車票。 但讓程先生沒想到的是,火車票直到當天17時許才送到。火車票作廢,程先生很是郁悶,他便找到迅達快遞溝通賠償事宜,但對方只答應賠償50元左右的快遞費。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到迅達快遞負責現場管理的班組長董永勝。董永勝解釋,由于他們快遞公司屬于客運站,物品的寄送是隨著前往目的地的客運車輛一起發送的。由于當時石安高速公路修路,客車走的是普通道路,速度較慢,因此程先生的火車票到邯鄲時已經是當天16時許了。“我們都是向客戶承諾郵件會在24小時內送達,肯定沒有承諾在當天14時送到,況且由于道路原因,我們這已經是最快的速度了。” 董永勝還表示,根據他們的相關規定,有價證券是不允許寄送的。由于程先生事先沒有告知工作人員寄送的是火車票,也沒有進行相關保價,因此他們是按照文件處理的。對于程先生的損失,董永勝表示這是無法賠償的。 對于此事,石市客運總站客運科科長周占清也表示已經進行了詳細調查,賠償的數額,最多只能是運費的五倍。 就此,河北威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洪濤表示,程先生在寄送火車票時與快遞公司達成的“當日兩點送達”是口頭協議,并不具備法律效力。在賠償問題上,快遞公司如果按照行業內的規定依事實情況如實賠付的話,也是合理的。對于生意及信譽上的損失,程先生可以與快遞公司進一步溝通,商量具體賠償金額。記者李兵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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