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永年:偷倒點廢酸沒啥?這回攤上大事啦
6月28日下午,邯鄲市永年縣看守所內,59歲的趙某懊悔不已:“早知道事情這么嚴重,說啥也不能干呀!”據悉,趙某是因為非法傾倒廢酸被刑事拘留的。這是今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司法解釋》實施以來,邯鄲市第一起因污染環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例,彰顯了邯鄲市環保部門打擊污染環境行為的決心。 據邯鄲市環保局透露,趙某是永年縣臨洺關鎮人。永年縣是全國重要的標準件產地,在生產標準件時,廠家通常會使用鹽酸除掉原料上的銹跡。按規定,使用過的鹽酸應交由具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理,但個別標準件廠家為節約成本,往往會偷排、偷倒、私自處置廢酸。永年縣環保局局長姜樹立說,2013年以來,執法人員采用流動布哨、重點部位蹲守、錯時突擊暗查等方式,加大對非法轉移傾倒廢酸行為的監控和打擊力度。 6月25日22時30分許,趙某再次駕駛滿載廢棄鹽酸的白色福田罐車來到東洺陽村西南的一處廢棄廠房內,當他打開罐車上的閥門,正欲傾倒廢酸時,被在此蹲守的永年縣環保局執法人員當場抓獲。據趙某交代,他曾先后7次將總共35噸的廢酸傾倒在這里。在這處廢棄的廠房內,只見一個直徑5米多的大坑,不法分子曾多次將廢酸傾倒在這個大坑內。永年縣環保局副書記李立方說,為了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能夠現場抓住環境污染人員,環境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從6月初開始在洺河附近一些可疑地點蹲守,連續蹲守20個晚上才將環境犯罪嫌疑人抓獲。 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刑拘的還有中年婦女張某。6月26日下午,永年縣環保局執法人員發現張某的企業有私自利用暗管偷排行為。暗管設在企業的廢酸中和處理池水面下約50厘米處,通過這條暗管,沒有被完全中和的廢酸進入生活污水管網。執法人員現場提取水樣監測PH值為3.3,屬含酸廢水。目前,張某已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并送邯鄲第二女子監獄執行。 永年縣公安局副局長楊慶社表示,以前的法律規定中對污染環境的案件界定比較復雜,很多違法行為由于達不到“重大污染環境事故罪”的標準只能采取治安處理的辦法。現在門檻低了,以前沒法處理的案子,現在可以直接入刑。 邯鄲市環保局局長崔紅志說,深入貫徹執行“兩高”司法解釋,嚴厲打擊類似環境犯罪行為,邯鄲市將以此兩案破獲為突破口,深度追查,擴大成果,嚴厲追究其他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形成強大震懾力,為下一步徹底解決污染環境問題奠定基礎。 |
關鍵詞:環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