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入境管理法》昨起開始實施
7月1日,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開始實施。隨著我省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加深,《出境入境管理法》)將關系越來越多我省居民和來冀外國人的切身權益。就出境入境的新規定,記者咨詢了相關部門。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出境入境管理法》改革了華僑回國定居審批制度,《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本法還明確了華僑在國內可以憑本人護照證明其身份。與原有法律法規相比,《出境入境管理法》更加強調對出入境人員權益的保護,對公安出入境管理執法質量和水平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本法將“國家保護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權益”和“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作為出入境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還將中國公民出入境專用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 問:中國公民出境入境需持什么證件? 答: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其中,護照主要包括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其他旅行證件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前往港澳通行證、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 問:中國公民在接受出境入境檢查時需履行哪些手續? 答:中國公民在接受出境入境檢查時需履行兩方面的手續:一是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二是履行規定的手續,例如配合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履行人證對照、接受必要的詢問等。 問:哪些情形下中國公民不能出境? 答:中國公民有下列六類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 問: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如何辦理回國定居? 答: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問: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的身份證明證件有哪些? 答: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 交通運輸工具出境入境邊防檢查 問:交通運輸工具的出境入境邊防檢查地點有哪些? 答:一般情況下,交通運輸工具的入境邊防檢查在其最先抵達的口岸進行,出境邊防檢查在其最后離開的口岸進行;特殊情況下,可以在有關主管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如交通運輸工具因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或者不可抗力不能或不便從最先抵達或者最后離開的口岸辦理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手續的,可以在有關主管機關指定的地點進行。 問:交通運輸工具出境入境,需要提前報告和申報哪些信息? 答:交通運輸工具出境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或者交通運輸工具出境入境業務代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提前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報告入境、出境的交通運輸工具抵達、離開口岸的時間和停留地點,如實申報員工、旅客、貨物或者物品等信息。 問:出境入境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交通運輸工具出境入境業務代理單位的配合協助義務有哪些? 答:交通運輸工具負責人、交通運輸工具出境入境業務代理單位應當配合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發現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立即報告并協助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調查處理;入境交通運輸工具載運不準入境人員的,應當負責載離。 問:對出境入境交通運輸工具進行監護的情形有哪些? 答: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入境交通運輸工具進行監護:(一)出境的交通運輸工具在出境邊防檢查開始后至出境前、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在入境后至入境邊防檢查完成前;(二)外國船舶在中國內河航行期間;(三)有必要進行監護的其他情形。 |
關鍵詞:出入境,定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