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窩案:一個非技術化例證
其實,很多時候反腐敗并不需要太多的技術化手段,關鍵看決心和力度。日前,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主任車世剛,以涉嫌受賄罪的名義被批捕,與其同時被逮捕的還有該中心其他五人。此六人以違法向企業貸款的方式,挪用了高達11.25億元的住房公積金,創下了全國住房公積金被挪用的新紀錄。 在住房公積金的貪腐領域,似乎沒有永久的“第一”。之前曾被稱為“全國住房公積金第一案”的“郴州公積金案”,挪用住房公積金6205.5萬元;甘肅“蘭州公積金案”違規給企業貸款1.17億元。車世剛窩案以火箭般的速度刷新出一個新紀錄———涉案金額是湖南郴州的18倍,是蘭州的10倍。 車世剛案縱然犯罪手法多多,違法將公積金借給開發商;編造職工名單,與開發商合謀騙取公積金;以裝修貸款的名義發放貸款;以虛假材料騙取試點經費……一句話,但凡能夠想到的挪用招數一一用過。但是,反腐卻不存在技術障礙。從2004年起,通化市住房公積金違法挪用、違法貸款的事情,就開始遭到舉報,并得到審計部門的查實。也是從2004年開始,各級審計部門每年都指出該中心的違規問題,并提出批評和懲處建議,而車世剛長年安然無恙。 燕客拍案,反這樣的腐敗還需要技術嗎?關鍵要素,恐怕就是反不反、抓不抓的問題。如今,車世剛被抓,但幕后保護問題依然沒有肅清,乃至有同謀的開發商幾萬元幾萬元地向看守所送伙食費。既然其堪稱新的“全國第一案”,就要有與之相匹配的反腐力度,肅清整個利益鏈條不容回避。(本期主筆 燕 農) |
關鍵詞:公積金,窩案,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