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會13個縣市有大病險 年度最高賠付限額為18萬
記者從石市人社局了解到,今日(6月30日)起,正定、欒城、藁城等13個縣(市),也將啟動實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一年最高支付限額可達30萬元。 據介紹,7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縣(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市級統籌的基礎上,不僅市內6區實現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正定、欒城、藁城、平山、井陘、靈壽、元氏、高邑、深澤、行唐、晉州、無極、趙縣13個縣(市)也將啟動實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賠付最高限額為18萬元,加上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額的12萬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將達到30萬元。而石家莊市原來實施的大額補充醫療保險,一個結算年度內最高能報銷15萬元。調整后,比原來可多報銷3萬元。 實施大病保險后,不僅報銷最高限額變高了,賠付比例也不一樣了。大病保險基金賠付起付標準,參考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確定。2013年暫定為2.3萬元。 個人自付醫療費數額在起付標準及以下的,大病保險基金不予賠付。超過起付標準部分,按自付醫療費用額度分段確定賠付比例。也就是說,居民住院后,在醫保目錄內花掉的費用中,需個人負擔的那部分超過了2.3萬元,就可以進入大病保險的報銷范圍了。 正定、欒城、藁城等3個縣(市)參保居民已經從今年1月1日起,提前享受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新樂、鹿泉、贊皇、礦區待商業大病保險協議到期后,參保居民將于明年1月1日起享受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大病保險所需資金優先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結余中,按一定比例或額度劃出,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在基本醫保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以上至3萬元部分賠付50% 3萬元以上至6萬元部分賠付53% 6萬元以上至9萬元部分賠付56% 9萬元以上至12萬元部分賠付60% 12萬元以上至最高賠付限額賠付65%(記者趙曉華) |
關鍵詞:大病保險,城鎮居民,石家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