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棗莊市中區:推行“村民說事”制度
三、主要成效 一是“村民說事”制度成為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助推器”。通過“村民說事”制度,讓群眾出主意、想辦法,共同為經濟發展獻計獻策,“說”出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實招”和增加農民收入的“新舉措”,實現了農村經濟發展,農民發家致富。孟莊鎮尚巖村組織群眾說發展、說信息,議思路、議措施,讓群眾真正了解結構調整的好處,從而改變了過去“干部磨破嘴,群眾不動腿”的現狀,變成了群眾自愿調整、主動調整的格局,全村80余戶村民規模種植大棚蒜黃500畝,產值200萬元,戶均收入達6000余元。 二是“村民說事”制度成為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潤滑劑”。實行“村民說事”制度后,使村務決策建立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減少了村務決策的盲目性和隨意性,也使村干部抓工作的方式由“背靠背”變為“面對面”,由“繞來繞去”變為“直來直去”,做到了遇事同群眾商量,集思廣益后再做決策,在黨群、干群之間架起了溝通橋梁。為解決村民行路難問題,西王莊鄉東王莊村籌資25萬元,硬化村內道路4條3000余米。在施工過程中,個別村民對修路資金使用情況不清楚,懷疑猜測,有的甚至傳播謠言。該村老黨員閆明山說出群眾想法后,村黨支部把道路硬化的投資、物料、人員分配、付款等情況,由各自經手人一一說清講明,及時解開了群眾心頭的疙瘩,還了干部一個清白。 三是“村民說事”制度成為加強基層民主建設的“防護堤”。過去,由于村民對村“兩委”工作不了解、不理解,導致個別村民對村里安排的工作設障礙、不支持。通過“村民說事”,村黨支部把涉及全村重大事項、重大決策都交給村民集體討論、共同商量、達成共識,既保障了廣大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又調動了他們參與村級事務管理的積極性,“村民說事”室變成了凝心聚力的“民心室”。在建設利民工程棗莊全民健身中心時,永安鄉黃莊等村莊需要整體搬遷,但部分村民不愿意搬遷,通過說事,向群眾講政策、講好處,讓群眾看長遠、算大帳,廣大群眾積極支持、主動搬遷,確保了工程的順利推進。 四是“村民說事”制度成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催化劑”。利用“村民說事”這個平臺使絕大部分小問題在升級為糾紛前就處理好,一般性問題在糾紛尚未激化前就解決好。推行“村民說事”制度以來,共化解農村各類矛盾糾紛870多起,避免上訪事件11起,全區90%以上的矛盾糾紛解決在村一級,農村信訪總量同比下降了26%。2009年我區被評為“全國平安建設先進區”。 四、探索與評論 一是必須緊緊抓住提高基層干部素質這個關鍵,不斷提高基層民主建設的能力和水平。推行“村民說事”制度的實踐證明,一個凝聚力、戰斗力強的村班子,必然能夠得到群眾的擁護,也就能夠領導好村民自治;反之,一個軟弱渙散的村班子,由于在群眾中沒有號召力和凝聚力,說話無人聽,辦事無人跟,領導好基層民主建設根本無從談起。因此,必須把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與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安排、同步建設,突出加強基層干部的作風建設,切實提高干部素質,增強基層干部的群眾觀念,不斷鞏固村級組織的核心地位。 二是必須始終擺正群眾的主體地位,善于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農民群眾是農村改革的實踐主體,是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直接參與者。“村民說事”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始終擺正了群眾的主體地位,體現了以民為本的思想。因此,發展基層民主,必須始終堅持擺正群眾的主體地位,誠心誠意相信群眾、依靠群眾,不斷探索發展基層民主、增強群眾民主意識和民主素質的好方法,最大限度地維護好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決策權。 三是必須注重制度建設的創新,努力建立基層民主建設長抓不懈的工作機制。“村民說事”制度之所以能夠取得實效,關鍵是它把“說事”這種干群互動的民主形式用制度固定下來,并不斷創新,形成了相應的配套工作機制。因此,必須著手對基層民主建設中的成功經驗和作法,進行認真地總結和提煉,著眼于根本建設和長遠建設,把實踐證明行之有效而又具有規律性的東西用制度規范下來、固定下來,才能真正長久地推動基層民主建設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經常化。 五、相關材料 1、2006年,“村民說事”制度在《人民日報》華東新聞版上刊登,并專門對“村民說事”制度發表了評論文章,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經驗交流和推廣。 2、“村民說事”制度先后在《檢察日報》、《人民權利報》、《大眾日報》、山東新聞網、《棗莊日報》、《棗莊基層組織建設通報》等10余家新聞媒體上進行刊登宣傳。 |
關鍵詞:群眾路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