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和“正式工”真能享受同工同酬嗎?
新《勞動合同法》即將實施,對于眾多的勞務派遣人員來說,“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最讓人期待,并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新政實施是否能改變如今勞務派遣的“亂象”,其實施后能否實實在在地執行?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有業內人士指出,新政要消除臨時工和正式工的差距,這是一個好的方向,而這個方向的實現,卻需要更多細化的標準和制度來完善。 現象:勞務派遣幾年來成倍“瘋漲” 2011年,曉陽(化名)大學畢業了,來自邢臺的她一直希望能在石家莊找份理想的工作。但是面對激烈的競爭,專科畢業的她顯得有些不知所措。就在這時,曉陽的一位親戚打聽到,有家中介公司可以幫她這樣的大學畢業生進“好單位”。聽到這些消息后,曉陽真是欣喜若狂。“我去那里一看,‘好單位’還真多,鐵路、金融系統等。”最終學習金融保險專業的曉陽,選擇了一家金融機構。但在簽合同的那刻,曉陽才知道,自己是以勞務派遣形式進入這家金融機構的。 不過,能留在石家莊,能進這樣一家不錯的單位,曉陽還是認為自己很幸運。但很快曉陽就知道了自己的勞務派遣工與單位的正式工差距其實很大。“平時大家都干一樣的活,可最終發的工資和獎金卻不同,逢年過節的福利也沒有我們的。”曉陽說,很多時候自己在乎的似乎也不單單是錢和福利,而是對自己勞動的一種尊重。單位里有不少像曉陽這樣的勞務派遣工,平時大家聚在一起總說,和正式工比起來總會有低人一等的感覺,待遇基本上只能達到正式工的五分之一。 其實,不僅僅曉陽,記者從石家莊市人社部門獲悉,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該市勞務派遣用工成倍增加,特別是央企、省屬企業使用占比更高一些。事實上,在我國大部分勞務派遣用工就是企業招收的長期“臨時工”,勞務派遣在我國多存在于通信業、傳媒業、金融業等。 “嚴格意義上來說,我們不屬于所做單位的員工,合同也是和中介公司簽的。但總希望能有明確的規定來幫幫自己。”曉陽說,她企盼自己待遇有所改變,但新規定到底能不能真正實行呢?“與在編人員同工同酬,吸引高素質人員加入,進而提升臨時工的整體素質,我覺得是一種雙贏。” 深入:新政意在整頓派遣“亂象” 27日,石家莊市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院院長侯振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目前勞務派遣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部分用工單位超范圍使用“臨時工”、部分勞務派遣單位不與“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等。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當前,勞務派遣用工超出明顯超越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范圍,部分大型國企甚至在主營崗位上長期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有的已超過10年。而文化程度不高、工資低、待遇低,又是當前臨時工群體普遍現象,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質”,是問題的根本原因。 而此次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就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工必須同工同酬,并適度提高了違規用人單位的罰款額度……基本上對目前勞務派遣存在的問題都進行了詳細規定。 聚焦:同工同酬不是簡單的同等工資 對于眾多勞務派遣人員來說,新政最大的亮點,就是明確規定了其中最為重要的“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那么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之后,該如何做到同工同酬呢?對此,侯振勇說,不能簡單地理解成一個崗位上的人都拿一樣的錢,同工同酬的理解本身是需要細化的。一個崗位上的不同的人,工作質量不可能一樣,工作年限不可能一樣,對崗位的了解度不可能一樣,甚至學歷、技術水平等等都可能影響薪酬。因此,同工同酬不應當是同一個崗位就必須一樣的薪酬,而應當是同一個崗位,同樣的工資分配制度,同樣的考核標準,“就是標準要一樣”。“這次的新政中,很多東西都是規定得比較細的。”在侯振勇看來,還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對于臨時性勞務派遣工作崗位“不超過6個月”的規定,也并不是說6個月后就可以直接轉入其工作單位的體制內,而是如果該單位出現了違反這個規定的情況,人社部門可以給予經濟處罰。侯振勇說,新勞動法修訂案實施后,企業和員工都會有一定適應期,也許到了今年12月份左右,會有一些有關同工同酬勞動爭議的出現。 觀點:新政嚴格實施還需更多細則 “今年7月1日起,你們單位要開始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了嗎?”27日,一位網友發表議論之后,引來了很多人的回應。“今天碰到一個熟人,做派遣工被單位辭退了,昨天派遣單位竟然打電話來說有補償金。所以查了下勞動法,居然是馬上就要實行新的勞動法了,就是專門針對派遣工的,實行同工同酬了,真好。” 同這位網友一樣,大多數人對此滿心期待,也有人認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用工單位可能還會找空子來規避。 對此,侯振勇認為,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目的很簡單,就是降低用工成本。修訂后的《勞動合同法》實際上也是鼓勵企業走長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環境。“據我所知,現在很多大企業每年都會組織派遣工參加考試,讓其中的優秀者能夠‘轉正’。” “現在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少勞務派遣公司已經開始向勞務外包轉了。”作為親歷者小王說,自己是一家企業的勞務派遣工。前段時間,自己和單位其他派遣員工相繼接到上級的口頭通知,下一年的勞動合同將不會再到派遣公司簽約,要與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強調,未來的工作性質不會改變,人員也沒有調動,工資自然也不會變。后來,小王才知道,他們其實已經從“勞務派遣”變為了“勞務外包”,“這樣一來我所在的單位‘同工不同酬’的情況顯然會繼續存在。”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說,新《勞動合同法》修訂之后,最終要消除臨時工和正式工待遇的差距,對同工同酬更是一種推動,這是一個好的方向,但尚需要更多細化的標準和制度來完善。“應該相信,國家對現存問題將會逐步解決,而同工同酬的實現,也還需要更多細則的支撐,比如怎樣制定標準薪酬,如何界定同工同酬。”業內人士指出,同時,新政在“輔助性”也有待進一步明確,防止用人單位隨意把其范圍擴大化,使用期限也應有所限定。(記者楊佳薇) |
關鍵詞:同工同酬,臨時工,正式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