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勸女莫從政”看成警句
目前,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涉受賄6400萬元案待一審判決。律師錢列陽稱,劉志軍在秦城可看電視、報紙。他對母親很牽掛,還囑咐帶話給女兒“千萬不要從政”。 前不久,有媒體曝出,雷政富的老娘樸實勤勞,常教育雷政富要為官清廉,可為兒的不聽娘勸,可見,老娘不能阻止住貪官們向巨貪前進的步伐。唯一能遏制住他們無窮欲望的,理應是法律這把利器。可劉志軍們信仰法律嗎? 如果信仰法律,面對巨大利益誘惑,劉志軍就會相信“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如果信仰法律,他就不會在每次高鐵開工建設之前,都會請個大師前來掐算掐算,挑個黃道吉日;如果信仰法律,他也不會在與辯護律師錢列陽見面之初,拒絕與其配合,并說出“不談高鐵,不談法律”“我從來沒有接觸過律師,不知道法律有什么用”之類的話;如果信仰法律,他當然也不會勸女兒“千萬別從政”。 其實,一個人將來從事怎樣的工作是自己的自由,從政有何風險?只要制度規范、法律高懸,有法律做保障,就不用擔心潛規則的介入;當權力到達一定程度,自我膨脹的時候,也會有法律約束,那么,從政何懼之有?恐怕是劉志軍本人見多了潛規則,見慣了沒有約束的權力發酵的危險,才會發出如此感慨吧。他可能認為,這是他在用自己的經驗為女兒留一句警世恒言。 劉志軍對法律的視而不見,既源于法律監管、制度約束的失范,也源于他們自身對法律制度的破壞。當他將巨貪之手伸向納稅人錢袋子的時候,當他涉嫌權色交易的時候……《公務員法》、《勞動合同法》甚至《刑法》并沒有對他進行有效震懾與約束,相反,他們越來越容易地將權力之手凌駕于法律之上。恐怕也正因如此,當劉志軍們鋃鐺下獄的時候,才不相信辯護律師會為他們爭取最大限度的人身權利。 法治的力量源于官員真誠的信仰,然而鑄造法律的信仰,需要權力的退潮、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否則,靠官員自己的信念約束自己,即使官員身后有一個岳飛母親一樣的老娘,也無濟于事。 -陳小二(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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