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酬在摁下“平權按鈕”
7月1日起,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將正式實施。新政最大的亮點,是明確規定了“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 同工同酬,指向的分配公平慰藉人心:它意在兌現按勞分配的規則,剝離身份藩籬,實現分配基準從“身份”向“契約”的轉軌。正因如此,新《勞動合同法》承載了公眾厚望。 對臨時工、派遣工們而言,這無疑是填補權利洼地的契機:長期以來,他們都被貼上標簽,干著苦差重活,待遇卻“低人幾等”;更悲催的是,出了事時,他們動輒成“頂罪脊梁”。而同工同酬,意味著工資、福利等“并軌”。 按理說,同工同酬本是市場經濟語境下的分配常理。它落地生根無非是常識歸位,可當下,它卻儼然是“久旱后的甘霖”——原因無他,只因待遇差異化和勞務派遣濫用,造成分配格局的失序。 就現實中看,有些單位進行勞務派遣,目的是為減少用人成本,抑或紓解“編制緊缺”的困境。在派遣名義下,某些單位超范圍使用臨時工,有些還不簽合同、不繳社保等;更令人憂心的是派遣機構中經營資質低、皮包公司多等問題廣泛存在,嚴重擠壓了臨時工的勞動權益。 勞務派遣濫用,背離了設計初衷:它僅適用于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崗位。而今,新《勞動合同法》又對“三性”崗位作了明晰界定,有助于規避亂象,營造良序的用工氛圍。 事實上,在某些領域,臨時工成“頂崗專業戶”的現象頻發,深受詬病?;诖?,自今年6月1日起,廣東已禁止臨時工執法。相較之下,明確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則是從待遇著手,修復臨時工的權利裂縫,也倒逼用人單位遵守規則。 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落地還會面臨多重困難:有些單位編制資源有限,而用工量較大;整體勞動成本上升,也會逼其鉆空子;更何況,“人不夠,臨時工來湊”的慣性未消…… 同工同酬在摁下“平權按鈕”,但它不等于分配格局的終結。只有當它成為分配制度改革的預熱,才能漸次抹消“權利極差”。-佘宗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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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同工同酬,勞動合同法,分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