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可申請查分 6月25日前上報
記者從6月23日召開的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情況通報會上了解到,如有考生認為自己的高考成績和預估成績差別較大,可申請答卷復查。 具體操作方法為,考生到所在中學或縣區招辦領取答卷復查申請表,經所在中學蓋章,縣級招生考試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市級招生考試部門。各市須于6月25日12時前將申請查卷的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答卷科目等信息匯總后建立查卷數據庫,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據了解,查卷不限制科次,答卷復查工作由評卷點各學科評卷專家負責,按照評卷細則進行復核。考生于6月27日9時憑考生號和注冊碼可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答卷復查結果。如考生成績有變動,由省教育考試院打印,并及時通過傳真告知各市,由各市及時通知到考生,考生可在6月27日18時前調整本人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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