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熱辦法征求意見 供熱單位應與用戶簽訂合同
為了加強供熱管理,規范供熱用熱行為,節約能源和資源,減少污染物排放,維護供熱用熱雙方合法權益,省政府將《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省法制辦組織起草了《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征求意見稿),近日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邀請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討論研究,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記者了解到,征求意見稿更強調供熱用熱中的節能減排,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熱電聯產和大型區域鍋爐等集中供熱方式,鼓勵利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供熱事業,推廣應用節能、高效、環保、安全的供熱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并對供用熱合同、交費責任、供熱時限、供熱溫度、供熱保障等作出明確規定,明確供熱單位與熱用戶之間應當依法簽訂供用熱合同,合同主要內容包括供熱面積、供熱起止時間、溫度標準、收費標準、繳費時間、結算方式、供熱設施維護管理界限、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據介紹,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的有關單位和人士可在7月20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登錄河北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hebfzb.gov.cn),進入首頁右側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公示暨公眾意見征集”提出意見;發送電子郵件至kitten528@sina.com;發送傳真至0311-87902784;寫信至: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經濟法規處(石家莊市師范街75號,郵編:050051),在信封上注明“法規反饋意見”字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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