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城管的分裂喻示的監管尷尬
有網友稱武漢一城管隊員晚上占道擺攤,并附照片。經證實,“地攤男”確系洪山區城管局一名執法隊員,并非“臨時工”。武漢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不允許執法人員從事此類經營活動,將對此進行認真調查后再予公開回應。(6月16日《武漢晨報》) 白天,他是一名執法者,穿著制服整治占道經營;晚上,他脫下制服,從事著他自己白天所規范制止的行為。這名城管隊員的這種分裂,固然有一些值得同情之處,但也直觀地暴露出一個監管體制的尷尬。 這名城管的“白天和黑夜”至少說明了兩個問題:其一,城管在白天的監管或多或少有違心、無奈的成分;其二,在某種情況下,小商小販即便有占道經營等不規范行為,也不一定會對市容環境、交通環境等構成妨礙,反而可能給民眾生活提供便利,反而可能是人性化的存在。對此,我們應該反思,有多少城管隊員在清理小商小販時有違心的表現?有多少城管部門的監管方式或目標是不科學、不理性的?或者說是多余的?該怎樣讓小商小販以更合理更有尊嚴的方式在城市生存? 誠然,城管部門肩負著維護城市秩序、規范城市環境的職責,政府對城管有要求,市民對城管也有期待,城管的確有很多無奈和苦衷。但是各地城管都應該因武漢這名擺攤城管的行為分裂而受到觸動,都應該站在一名小商販的角度進行換位思考,進而確定監管思路。 其實,小商小販完全可以和城市和諧共處,國外的大城市都有小商小販出沒,小商小販甚至構成了城市獨特的人文風景。所以,我們大可不必犯監管潔癖癥,見到小商小販就要驅趕,就要清理,就要取締。城管應該找準保障城市面子和小商小販的民生里子的契合點,應該降低小商小販在城市的生存門檻,應該向小商小販提供更多的疏導服務,應該想辦法給小商小販一個合理的出口和空間。比如,像濟南城管制作“西瓜地圖”一樣,制作水果地圖、蔬菜地圖或其他農副產品地圖、小商品地圖,引導攤販到適宜的場所銷售;開辟更多的臨時市場、臨時售賣點;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在一些街道因勢利導開設早市、晚市,嚴格限定銷售時間和區域,加強衛生管理和交通管理…… 如果城管部門能夠合理確定監管思路,找準監管坐標,那么,監管遭遇的矛盾和尷尬將會減少,監管者與小商小販之間的關系也自然沒了對立感。即便是有城管隊員白天監管晚上擺攤,在不考慮制度規定的前提下,他的行為分裂看上去也不會像現在這樣突兀扎眼。李英鋒(河北灤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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