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茶4000元 價格炒作何時休
如果不是記憶力太差,很多人還會記得2007年上半年的云南普洱茶。其時,價格暴漲,一公斤普洱茶隨隨便便就能被炒到幾千元甚至上萬元。擊鼓傳花般的瘋炒持續到當年年底,“瘋狂的普洱茶”一頭栽下來,600萬元一公斤的所謂普洱茶王,身價一下子就瘦成了10多萬元。 中國有句古訓叫“前車之鑒”。可惜了,再古老的古訓似乎也訓誡不了如今的瘋狂。剛剛6年過去,如今普洱茶熱再來一個輪回,據報道,價格已經飛漲至4000元一斤。火熱的場面無法描述,當地一個茶村,一天24小時就去了差不多100多輛收茶的車,茶農忙得連水都顧不上喝。更有甚者,茶村與茶廠簽訂的收購合同變成廢紙,誰出價高誰拉走。 從中國大媽對抗華爾街金融大佬一役,就可以看出國人的購買力有多么雄厚。只是,結果被燕客猜中,中國大媽讓華爾街大佬狠狠地涮了一把,搶到手的黃金持續貶值不說,還落得個“不理性”的嘲笑。從炒股、炒房、炒農產品,到搶鹽、搶氣、搶黃金,近些年除了工資相對穩定些,很多價格領域都被炒得忽忽悠悠。 事實證明,“豆你玩”也好,“姜你軍”也罷,最終受害的還是底層民眾。2007年一輪瘋炒暴跌,讓很多茶廠深陷其中一蹶不振。此番卷土重來,燕客不知道又會有多少茶廠被套牢。一個炒作成風成癮的市場不是健康市場,價格炒作何時休? 【一段路“印鈔”42年,高速收費何時止】 市場的價格炒作固然讓人心驚肉跳,但更讓人不可忍受的是“官商合謀”,前者是套牢消費者,后者則是牢牢套住消費者。京港澳高速北京段原來是政府還貸的高速公路,1987年開始收取通行費,按規定最長收費年限是20年。但在1999年,政府部門把經營權轉給了首發公司,變成了經營性收費公路,收費期限從頭計算,依照規定可收到2029年,合計收費年限將達到42年。 高速公路被輿論稱為是“印鈔機”,上市高速公路利潤遠超過暴利的房地產業,據報道稱毛利率最高近90%。在燕客看來,高速公路的毛利率有多高,消費者的負擔就有多重。如果真的是償還貸款、集資款,負擔重些也就認了,關鍵是北京這段高速怎么看怎么離奇。北京市審計局的審計報告顯示,到2000年,這段高速就還完了所有的貸款和利息,而在1999年,政府部門把經營權轉給了首發公司。 也就是說,政府部門轉讓經營權并非迫不得已,所有的貸款和利息基本都還清了;首發公司則占了一個大便宜,接手了一條幾乎沒有貸款負擔的收費公路,只剩坐著數錢了,而且一數可以數30年。燕客不理解的是,政府部門在基本還清貸款和利息后,為什么把剩下凈賺的幾年收費權交給了一家公司?讀者諸君,或許“你懂的”。只是,這樣倒來倒去,消費者的負擔何時是個頭?高速收費何時止,這個問題需要政府部門來回答。 【一次運尸3000元,處理結果何時出】 真可謂“沒有最狠只有更狠”,利益面前似乎什么事都能做得出來。近日,一位七旬農村老人到鄭州商都路派出所,給突然死在鄭州街頭的兒子料理后事。派出所民警讓老人先交自己墊付的3000元運尸費,否則不予辦理死亡證明。在運尸司機的指點下,老人將價錢“砍”到了2500元。民警稱這是“不成文的規定”。當地物價部門表示無法判斷是否違規。 在燕客看來,當地物價部門都多余接受采訪并表態。看似是價格問題,應該歸物價部門管,但是,這里原本就不應該有價格———調查路人死亡,運送遺體是警方執行公務的范疇,即使有成本也是政府埋單。一個根本不應該發生價格的事件,硬生生讓民警鼓搗出了價格,這是公安部門的事,跟物價局根本不搭界。 此前的“挾尸要價”曾引起公憤,而今鄭州民警“挾尸要債”更是惡劣。一者,既然是墊付的“債”,如何又能討價還價?二者,聯系到的運尸車為何是輛私家“黑車”?三者,運尸費為何是民警和司機談的?四者,警察和太平間工作人員為何異口同聲稱這是“不成文的規定”?民警———運尸車———醫院,似乎就是一個完整的利益鏈條。 在這個利益鏈條上,派出所民警涉嫌以權謀私、公權私用、敲詐勒索,對一位年收入只有3000多元的農村低保戶獅子大開口。所以,這需要的不是無關部門站出來判斷違規與否,而是當地公安部門自查自糾,給出一個公正且服眾的處理結果。(本期主筆燕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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