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為中小學生減負:節假日補課 校長“下課”
節假日補課 校長一律免職 日益繁重的課業負擔直接損害了廣大青少年學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中小學生身體素質下降,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不斷喪失,部分學生甚至產生厭學心理。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省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八項規定”,明確規定,禁止學校和教師向學生推薦或推銷其它任何教輔材料。 小學周課時不得超過26節 在按照規定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的同時,不得隨意增加課時,嚴禁削減、挪用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非考試科目的課時。嚴格控制周課時總量:小學一二年級周課時不得超過26節,語文、數學、英語學科課程不得超過15課時;三至六年級周課時不得超過30節;初級中學周課時不得超過34節。確保中小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鍛煉時間并保證質量。 非寄宿制學校取消早晚自習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上午上課時間不得早于8:00。非寄宿制小學、初中一律取消統一的早、晚自習;走讀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小學不超過6小時,初中不超過7小時。寄宿制學校早上統一起床時間小學和初中均不得早于6:30;小學低年級原則上不上晚自習,只安排適當學習活動;小學高年級和初中晚自習時間不超過2課時。晚自習結束時間,小學高年級不得晚于20:30,初中不得晚于21:00;就寢熄燈時間小學不得晚于21:30,初中不得晚于22:00。確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生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 嚴格控制家庭作業 小學一二年級學生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三年級學生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30分鐘,四年級學生不超過45分鐘,五六年級學生不超過60分鐘,初中學生不超過90分鐘。堅決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高難度的作業。雙休日、寒暑假及國家其他法定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戒學生。逐步建立學生家庭作業公示制度,全面加強對學生家庭作業布置的協調管理,不斷提高家庭作業布置水平和質量。 節假日補課校長免職 不得利用課余時間、午休時間等組織學生進行補課;嚴禁拖延上課時間;課程安排的學生自習時間不得分配到學科,任何老師不得利用自習時間上課或集體補課;不得組織走讀學生參加在校晚自習。在職教師不能在中介機構、補習場所等進行有償補課,也不能進行有償家教。 凡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擅自變更法定休假時間的,一律視為利用節假日集體補課行為。一經查實,即對學校進行全省通報批評,對公辦學校校長一律作免職處分,對民辦學校,當年年檢結果為不合格。對違反規定超量布置家庭作業、參與集體補課和在中介機構、補習場所等進行有償補課以及進行有償家教的教師,一經查實,在當年內不允許晉升職稱及參加評優、評先、評特等活動。 義務教育入學不得考試 任何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小學入學招生不得對兒童進行數學能力和識字能力的測試;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各類培訓班;不得統一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報名參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學科競賽活動,禁止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學校不得為學科類競賽活動提供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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