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6月1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
從6月1日開始,保定市執行新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方面,南市區、北市區、新市區、高新區、白溝新城從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90元,全市人均補差金額原則上不低于24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方面,南市區、北市區、新市區、高新區、白溝新城從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300元,全市人均補差金額原則上不低于110元/月。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方面,南市區、北市區、新市區、高新區、白溝新城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保定其他縣(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與全國、省、市平均保障水平同步增長,根據本地實際,自行制定保障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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