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分娩不該讓親子鑒定橫插一刀
《南國早報》12日報道,廣西隆安縣那桐鎮大滕村村民李先生的女兒出生時是在家分娩,今年已7歲,他去醫院想為女兒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醫院表示,李先生必須先做親子鑒定證實兩人為父女關系。而一次親子鑒定,最少要花3000余元。 老實說,這也不全怪衛生部門。一方面,孩子出生時,家長不急著辦出生證明,等孩子7歲了,需要上學上戶口了才想起來,無疑為核實到底是親生孩子還是拐賣而來,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的確,親子鑒定是防止拐賣嬰兒家庭開出生證明的一個利器,但問題是,公共管理應該以不增加被管理對象的負擔和不減少被管理對象的選擇機會為前提。否則,那是一種懶政,且背離了管理是服務的本質。 有時候,人們選擇在院外分娩有著不可抗拒的條件,比如經濟條件不好,距離醫療衛生機構遠,事發突然不能及時送達等。一律要求在醫療衛生機構分娩才可以辦出生證,不然就得做親子鑒定,這不僅壓縮了人們的自由選擇權,同時也增加了經濟負擔。 一定要讓親子鑒定橫插一刀嗎?恐怕未必。核實一個孩子到底是親生還是買來的,有多種方式,比如管理部門的切實走訪調查等,這不過是誰麻煩誰不麻煩的問題。而出示“親子鑒定”,等于把所有的責任推到在家分娩的產婦家庭身上了,職能部門卻抽身而退。 -王攀 |
關鍵詞:在家分娩,親子鑒定,出生醫學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