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374套房產:反腐我們有沒有手段?
劉志軍受賄的贓款及其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被司法機關全部追繳,這其中僅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鳳凰網6月10日) 劉志軍的374套房產,相對于十幾套房產就被網友戲稱為“房祖宗”來說,真是無法給予稱謂了。 這給了那些叫囔高薪養廉者一記響亮的耳光。這些年來,隨著貪腐成風,有些專家提議,效法香港、新加坡等地實行的高薪養廉的執政理念,就是讓那些執掌大權的官員們待遇高了,他們就不會貪腐了。從劉志軍的374套房產證實,高薪并不能養廉。 再是欲壑難填。這貪官欲望的溝壑到底多深,也很愿意問問劉志軍,你到底要貪多少才肯住手?374套房產,你想怎么住?一處房產住一天,一年也住不完啊! 反思還是應該從制度著手。還是他的權力太大,權力失去了約束,權力還是沒有被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從這些年的懲治的貪官來看,多是靠“二奶”、靠“媒體”,其他途徑鮮有,當思! 明朝開國之初,農民出身的明太祖也下決心懲治過貪腐:“官吏貪贓六十兩以上,不僅一律梟首示眾,并處以剝皮楦草之刑。府州縣衙左側的土地廟,就是剝貪官皮的刑場,也叫皮場廟;官衙的公座兩旁各掛一個塞滿稻草的貪官人皮袋,讓官員膽戰心驚而清廉守法。如此嚴刑峻法來反腐懲貪,也許是中國君主政權反貪污斗爭最激烈的時期。即便如此,在明太祖治下,貪賄仍未絕跡,‘掌錢谷者盜錢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連朱元璋也哀嘆:‘我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暮犯!’” 現在,國家還在飛速發展著,各地還在采取各種手段強拆中,似乎沒有停步或放緩的意思,在進行中到底還有多少個劉志軍,還有多少正在成為劉志軍的官? 防范劉志軍們的貪腐,我們到底有沒有手段? 答案:有。只是看到底有沒有決心!(張正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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