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次大規(guī)模土地增值稅清算10日啟動
從6月5日召開的全省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部署會議上獲悉,我省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6月10日啟動,10月31日結束。地稅系統(tǒng)將對全省所有符合清算條件的房地產企業(yè)統(tǒng)一進行審核。據悉,土地增值稅清算在我省范圍內集中開展尚屬首次。 據了解,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一是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二是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的;三是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一是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二是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三是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xù)的;四是省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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