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假處長” 為人找工作斂財千萬元
河北省交通部門的說法 5月29日,中新網記者曾跟隨反映問題的學生家長一同咨詢滄州高速公路管理局。 據該局工作人員介紹,丁向東是在2008年5月與滄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簽訂了聘用合同,入職后卻一直在石家莊工作,負責滄州段高速公路的拆賬工作,“不是公務員”。 這名工作人員稱,因為丁向東一直在石家莊工作,對于其行為,本單位根本無法監管。 針對眾多學生和家長們反映的問題,這名工作人員解釋說,丁向東給學生們發放的證件、工裝和簽訂的合同、蓋的公章都是假的,而所謂的高速公路上免費通行,按照規定,河北省高管局工作人員都沒這個權利。采訪中,這名工作人員反復向家長們解釋,現在一切結果,都要以公安機關調查結果為準。 對于滄州市高管局的解釋,學生家長們并不認可:“如果丁向東宣稱可以介紹學生到省高速系統工作一事定性為詐騙,那么這些孩子是如何工作的呢?” 為此,記者來到了沿海高速滄州渤海新區收費站了解。據該站一名姓陳的站長介紹,他沒聽說過丁向東這個人。2011年12月到2012年,在該收費站確實有河北省拆分中心的人來維修監控設備,在收費站吃住,過一段時間這些人就走了。這些人在工作上自己管理,不歸收費站管理,只負責維修設備,并不負責其他工作。 對于這些人來收費站工作是由哪個單位通知的,陳站長表示自己只接到過一個電話,具體是誰介紹的記不清了。 該站副站長馬龍說,這些人一開始沒有制服,2012年5月有制服了,“肩章、臂章什么都有,穿的比我們還整齊。” 就在記者采訪結束時,曾在該站工作過的學生付一超打來電話詢問情況。電話里付一超肯定地說,她當時就在沿海高速渤海新區收費站從事票證工作,收費站所收的通行費要交給自己和其他票務員管理。該收費站里還指派有經驗的票證員指導管理她們,并不是陳站長所說的負責維修設備工作。 此后,又有學生劉恩坤給記者發來一封郵件。在郵件里,劉恩坤不僅發來了自己上班時所穿制服的照片,還稱自己在2012年7月15日在沿海高速新區北站(位于滄州渤海新區)上班,主要在站上進行收費,和站上其他工作人員輪班工作,工作2個月零7天。 對于此事,河北省交通廳辦公室一位姓石的工作人員表示,2013年4月底,大約有五六十名家長來交通廳上訪,廳領導得知此事后非常重視。經過交通廳內部調查后了解到,丁向東是滄州市高管局在石家莊本地臨時聘用的,一直在通信局一片區結算中心工作。2012年底,丁向東已經和滄州市高管局解除勞動關系。 該工作人員稱,這件事造成較大社會影響,交通廳會和公安機關聯系,和群眾溝通,把群眾訴求向公安機關反映。丁向東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希望公安機關盡快偵破此案,減少群眾損失。 警方稱案件在偵查階段 石家莊的孫女士第一個向該市振頭刑警隊報了案。2013年3月,警方將丁向東抓獲。 據孫女士介紹,為給親戚家的三個孩子找工作,已經花費了45萬。自己家本來條件就不好,錢大部分是借的,此事發生后,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孫女士說,找工作的分別是她親弟弟、表弟、表妹的孩子。弟弟是下崗職工,下崗后在一家物業公司工作,為給兒子找個好工作,借了十幾萬元。此事發生后,弟弟孫玉來多次到公安機關報案、求證,因為長時間誤工,還被單位辭退了。表弟為給孩子找工作還把房子賣了。而找工作的這三個孩子由于目前沒有工作,情緒都很低落,女朋友也分手了。 “孩子的爺爺奶奶把自己住的房子騰出來用來出租,租金用來還債。”談起此事,孫女士聲音哽咽,她為此事多日奔波,嗓音已經沙啞。 據家長們介紹,認識丁向東大部分都是通過中間人。據有的中間人介紹,此事發生后,自己墊付了幾十萬元,將錢退還給家長。 據中間人井延遲介紹,自己早已退休,曾為朋友的一所學校招生,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丁向東。朋友告訴自己,丁是河北省高管局一名處長,有內部指標,可以安排進入高管局或者收費站工作。開始,井延遲為自己朋友的兩個孩子找丁向東安排工作。感覺比較真實后,井延遲又陸續介紹了49個人。 “我也沒想到會這樣。因為朋友們信任我,才找我幫忙給孩子找工作。”井延遲稱,此事發生后,他大為懊悔,家長們紛紛找他要錢,他自己退還了一部分。因為此事,他多次住院。 對于記者采訪,負責該案具體辦理的振頭刑警中隊顧警官沒有做出任何說明。5日,在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工作人員表示,案件正在偵查階段,不方便透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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