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院校、民辦院校與獨立學院有哪些區別?
列入招生計劃的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獨立學院都必須是經過國家批準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學校,教育部定期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校的名單,不具備普通高考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學校不能納入國家統一招生。 所謂的公辦大學,是指由國家舉辦的學校;民辦高校是指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則是指實施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于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的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屬于民辦性質。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民辦學校的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的待遇是一樣的。 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未列明哪些是教育部批準的獨立學院和民辦普通高校,考生在辨別時,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陽光高考”欄目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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