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反被聰明誤 出事之后車主投保騙保被判了刑
如果您的車沒有上保險,卻因事故造成損失,您會怎么辦?唐山一名“聰明”車主在攤上這個倒霉事后,自作聰明地選擇了立即投保,然后第二天虛報事故發生時間,想以此騙取保險金。但他沒想到,不僅保險金沒拿到,還把自己和開車的司機搭了進去。 事故車主投保騙保 4月24日15時40分許,大車司機王某在唐山市豐南區某制沙廠卸車時發生翻車事故。 車主蔡某得知后就趕緊去了一家保險公司為自己的車投保。辦理完投保手續后,蔡某就同王某商量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最終,王某按照商量好的“對策”,在第二天凌晨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報損。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確認應賠付保險金13413元,但在辦理保險理賠過程中,工作人員覺得事有點蹊蹺,懷疑車主有騙取保險金的可能,隨即報案。 倆人都被判了刑 最終,蔡某被民警依法逮捕,移送檢察機關后,被起訴到法院。 唐山市豐潤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蔡某、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事實騙取保險公司保險金,數額較大,兩名被告的行為均已構成保險詐騙罪。兩名被告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未遂,比照既遂犯予以從輕處罰。 車主蔡某因犯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0元;司機王某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騙保可被追刑責 據了解,近年來汽車騙保案情況嚴重。 “一旦東窗事發,輕者退還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本報百人法律服務團成員,河北標致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建周介紹,根據法律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其中,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 -文/記者李媛 通訊員屈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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