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地區率先發展應突出六個方面
□趙金旗 “沿海地區率先發展”有兩層重要含義:一是領先發展;二是創新發展。領先發展是目標訴求,創新發展是路徑選擇。沿海地區實現率先發展,應實施一系列創新舉措。 一、率先實施“農民工市民化”工程。凡有條件、有愿望成為市民的農民工,賦予其市民身份并給予“同城居民待遇”,以聚集穩定的勞動力資源。在實施城鎮化的基礎上實施人的城鎮化,將會釋放出巨大的消費需求,形成對沿海地區發展的有力支撐。二、率先構筑協調型開放新格局。沿海地區要更加重視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調發展,出口與進口協調發展,“引進來”與“走出去”協調發展,以及遵守國際規則與運用國際規則協調發展,最終形成更加符合科學發展要求、更加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更加可持續的開放型經濟結構。三、率先增創開放制度新優勢,給經濟社會發展持續注入動力。比如,自主開放國家未予禁止的產業領域。四、率先培育本土跨國公司,占領新的制高點。五、率先打破不同市場主體間的差別待遇。借國家新一輪行政體制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的大勢,率先廢除按照“所有制身份”不同而對企業采取的差別政策待遇,特別要平等對待民營企業。六、率先做好迎接新一輪工業革命的準備。面對即將到來的以“制造業數字化”為核心的新一輪工業革命,沿海地區一定要率先布局,先行先試,通過制度創新,率先突破影響融入新一輪工業革命的體制機制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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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