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政府發放價格補貼 四大類人員可領取
昨日(6月4日),記者從石市物價局了解到,由于石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從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份漲幅均超過3%,因此石市啟動臨時價格補貼措施。據悉,這是繼2011年物價高企之后,石家莊第二次輪啟動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石市2012年12月、2013年1、2、3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分別為3.5%、3.4%、4.9%、3.3%。已經符合啟動聯動機制,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據了解,此次臨時價格補貼發放范圍包括:享受撫恤補助的部分優撫對象(享受定期撫恤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享受殘疾撫恤的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享受生活補助的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涉核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其中,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城市低保標準為基數,農村低保和五保對象以農村低保標準為基礎,按同期物價上漲指數為依據測算。 發放標準: 1.優撫對象、城市低保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4個月臨時價格補貼標準分別為:較好地區2012年12月14元、2013年1月14元、2月20元、3月13元;一般地區2012年12月13元、2013年1月13元、2月19元、3月13元;困難地區2012年12月13元、2013年1月12元、2月17元、3月12元。 2.農村低保和五保對象4個月臨時價格補貼標準分別為:較好地區2012年12月7元、2013年1月6元、2月9元、3月6元;一般地區2012年12月6元、2013年1月6元、2月8元、3月6元;困難地區2012年12月6元、2013年1月6元、2月7元、3月5元。(記者宗苗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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