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行人及非機動車違法開罰 首日處罰372人
6月1日,唐山交管部門針對行人及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開始進行處罰,其中,一名騎電動車闖紅燈的男子成為了首個被罰款的對象,開罰首日,市中心區共有372名行人及非機動車駕駛人因交通違法受到處罰。 首例為一名騎電動車男子 在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宣傳及說服教育之后,6月1日一早,唐山市中心區各個交警大隊統一行動,對行人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當日早上7時43分,市交警支隊五大隊的交警開出了首張罰單。在大學道與建設路交叉路口,一名騎電動車的男子沿建設路由南向北行駛,在人行道信號燈還是紅燈時,就騎車前行。當交警將其攔下時,該男子連忙表示“剛才想事情著,沒注意信號燈。”交警表示,按照規定,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罰款10元。該男子表示愿意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主動繳納了罰金。 據悉,這名“90”后的王姓男子也成為了開罰首日,市中心區第一個被處罰的行人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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