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廢止規范性文件150件 限期修改97件
省財政廳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對2012年10月31日前該廳制發的1543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廢止150件文件。 據了解,省財政廳日前分四類向社會公布了清理工作結果,保留的文件222件,轉發財政部繼續使用的文件846件,廢止的文件150件,失效的文件228件,限期修改的文件97件,并承諾未列入保留目錄的文件即行廢止,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財政規范性文件往往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財政資金的配置、國家稅收政策的落實,過時文件、相互矛盾文件的存在,將會給市縣行政工作帶來混亂,影響國家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為了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該廳按照要求,明確規范性文件的時間限制,標注暫行、試行的有效期不超過兩年,其他規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過期一律失效,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對相關管理事務如果有必要繼續規范,必須按照國家新的法規、政策重新制發,從根本上保障了規范性文件的權威性、合法性、有效性。 |
關鍵詞:省財政廳,廢止,規范性文件 |
責任編輯: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