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醫師三次開處方不當將被限制使用處方權
記者昨日(6月2日)獲悉,本月起到年底,省衛生廳將在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是檢查重點。 省衛生廳要求,三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二級綜合醫院不超過35種。醫院采購抗菌藥物時,具有相似或相同藥理學特征的不得重復采購;醫師開抗菌藥物處方三次不當將被限制處方權。 醫院采購同一通用名稱口服藥不能超兩種 各醫療機構將對2012年度院、科兩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嚴格控制抗菌藥物購用品種、品規數量,保障抗菌藥物購用品種、品規結構合理。 據悉,三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二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口腔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腫瘤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兒童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精神病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10種,婦產醫院(含婦幼保健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40種。 省衛生廳要求,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采購。醫療機構抗菌藥物采購目錄(包括采購抗菌藥物的品種、品規)要向核發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醫師三次開處方不當將被限制處方權 省衛生廳要求,綜合醫院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40%。 不過,不是所有醫師都有權開抗菌藥物,醫師不同級別的處方權限和藥師調劑資格都要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授予。因此,二級以上醫院要按年度對醫師和藥師開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培訓、考核,同時,要每個月組織感染、藥學、微生物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25%的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每名醫師不少于50份處方、醫囑。 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級和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藥師未按照規定審核抗菌藥物處方與用藥醫囑,造成嚴重后果的,或者發現處方不適宜、超常處方等情況未進行干預且無正當理由的,醫療機構應當取消其藥物調劑資格。醫師處方權和藥師藥物調劑資格取消后,在6個月內不得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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