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工商部門曝光“老苗湯”等十大典型違法廣告
昨日(5月30日)記者從石市工商局獲悉,石市工商系統近期開展了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并對于近期查處的十大典型違法廣告向社會公開進行曝光。 據石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士介紹,從目前查處情況看,被查處的違法廣告主要表現形式大致分為六類:藥品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藥品廣告中含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食品廣告中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醫療廣告中含有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等內容;食品廣告利用醫療機構、醫生的名義或者形象作證明,宣傳其特定功效;廣告中含有虛假內容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工商執法人員介紹說,虛假違法醫藥、保健品等廣告宣傳的產品,銷售商往往采用送貨上門或者郵寄方式交付商品。消費者往往只能“先付款后驗貨”,一旦發生問題,消費者更換、退貨等權益很難得到保障。工商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患病后應在醫生的指導下治療,不可輕信非法藥品廣告。 石市工商局公布的十大典型違法廣告: 老苗湯廣告:該廣告宣稱“對高血壓、中風的康復有顯著效果;便秘、前列腺疾病腸道、尿道兩頭堵”等治療作用,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 關氏化糖丸藥品廣告:該廣告利用患者的名義作證明和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 速必欣藥品廣告:該廣告內容含有“一個療程腦梗、腦溢血、心梗血栓和三高癥狀消失”等不科學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 神牡安神膠囊廣告:該廣告內容含有“我保證您,兩服睡的香,心腦供血足了,眩暈腦鳴、抑郁、高血壓、心臟病全好了”等不科學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以及利用患者形象作證明。 哈藥通風舒藥品廣告:該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以及利用專家、患者形象作證明。 印度海娜華化妝品廣告:該廣告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功效。 天鑒腰椎治療儀醫療器械廣告:該廣告內容與審查批準的內容不一致。 同仁骨神活骨膏醫療器械廣告:該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 烏發養顏茶食品廣告:該廣告出現醫療用語或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 維骨八寶食品廣告:該廣告出現醫療用語或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記者陳霞 通訊員張旭 徐晨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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