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大米信息必須及時公布
5月16日,廣州市食藥監局公布了大米抽檢鎘含量44 .4%不合格,卻稱不合格名單不方便透露。面對外界強烈不滿,17日晚11點半,廣州市食藥監局公布了涉事4家餐飲單位和處置措施,但沒有公布鎘超標大米的品牌和廠家。廣州市民再次表達強烈不滿,同城媒體窮追不舍,該局終于在18日晚10點半公布了八個批次的不合格品牌。(5月19日《南方都市報》) 雖然只有短短三四天的時間,但一個大米鎘超標的問題,其相關信息的公布卻經歷了一波三折。從“千呼萬喚出不來”,到“猶抱琵琶半遮面”,到最后“終于公布”。這個過程雖然不長,但一方面,三四天時間,已經極有可能造成很多市民誤買了“問題米”,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也留給了人們一個被動執法的印象。可謂,“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 遲遲不公布問題大米的品牌和生產廠家,首先顯然是相關部門打擊問題食品決心和力度不夠的表現。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規劃財務司負責人王小巖說:“要讓那些為了謀財不惜害命的人傾家蕩產、人頭落地”。 這邊話音未落,那邊對違法者姓啥名誰卻依然“羞羞答答”,這豈能不讓人懷疑,相關部門根本就沒有決心管?又豈能不讓人覺得,“零容忍”就是一個美好的幻想?又豈能不讓人疑心,官商利益同盟,已是一家? 民眾強烈不滿、呼吁,媒體窮追猛打之后,才不得已公布了“毒大米”的品牌和廠家,不僅是對人民群眾利益的無視,更是對法律執行的打折,是對政府形象與執政形象的損害。 廣州市食藥監局被“推著屁股走”,終于給了公眾一個真相,但鎘大米只是眾多問題食品中的一種,如果每次問題食品出現、每個地方的每個管理部門,都如此的被動,都等著民眾拿著鞭子打才走自己應該走的“路”,食品何以為安? 因此,各地相關管理部門有必要汲取教訓,以主動的方式和堅決的態度來面對食品安全問題,公布相關信息,維護市場秩序、法律威嚴、政府形象和社會公平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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