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高利有風險 提醒:民間借貸需要謹慎!
日前,康??h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審理了多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這些案件大都存在一個共性,即被告均不是真正的借貸人,而是她們的丈夫。其夫均因車禍或其他原因去世,放出貸款的原告得知后紛紛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歸還借款。 法院通過審理查明,這數起案件真正的借貸人生前均做生意,均以高于銀行貸款利率(月利率2分左右)向民間貸款,貸款金額都在三百萬元左右。原告起訴后,法院雖積極采取保全措施,但因他們的資產甚微,連本金都難以全部歸還。大部分人一打聽死者債務彌天,起訴還得花訴訟費,只好作罷,干吃啞巴虧。 通過這些案件筆者發現,大多數放貸的是地地道道的農民。他們或靠賣水果、賣菜做點小本生意,或靠打工掙點體力錢,多年來辛辛苦苦省吃儉用積攢了一點積蓄。因存銀行利息小,他們試圖貸給他人掙點高利息,誰曾想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除了利息沒得到,甚至連本都有去無回。筆者提醒廣大群眾,不要為了貪圖幾千元高利息,而將血汗錢輕易貸給他人。高利有風險,放款需謹慎! |
關鍵詞:高利貸,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