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碰瓷與王海“打假”沒啥區別
虛構學歷騙取入職機會,兩年內不停跳槽跟多家用工單位打了40多場官司……16日,海淀法院發布2012年-2013年勞動爭議白皮書,發現因誠信度缺失所引發的勞動糾紛日益凸顯,未來除了聯合多部門建立違法用工“黑名單”制度,還將對職場“碰瓷”人員進行披露。(5月17日《新京報》) 隨著大批民工進城務工、大學生集中入職就業,各地勞動爭議案件呈爆炸式增長態勢,這與某些無良企業誠信缺失不無關系,有人敢于多次“碰瓷”,是職場環境惡化的真實寫照,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碰瓷”者沒有虛構學歷,這樣的“碰瓷”沒啥不妥。 由此想到王海打假,也是因為市場上假冒偽劣產品太多,形成一大公害,為了凈化市場環境,消費者拿起法律武器維權,這種職業打假人的出現雖然也引起過爭議,但對某些生產、銷售劣質產品的廠商而言,多少起到了警示、威懾作用,因而王海式的打假贏得了公眾的廣泛認可與支持。 在我看來,職場“碰瓷”與王海“打假”沒啥區別。君不見,現今的職場亂象環生,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隨意克扣工資、過度加班甚至拒付加班費等侵權行為頻頻發生,更有某些用人單位走馬燈似地更換入職者(用工不規范導致入職者呆不下去自動離職),其目的不言自明——獲取廉價勞動力。相對于強勢的用人單位,入職者只能淪為弱勢群體。 虛構學歷騙取入職機會固然不對,但與誠信缺失的用人單位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大家心里都有一本帳。我們認為,用人單位在薪酬、考勤、勞動合同制度等方面有欠缺,絕非一般的管理漏洞,而是實實在在的違法行為,作為勞動爭議主管部門理應對那些無良企業下猛藥根治,而不是對職場“碰瓷”者窮追猛打,因為如果用人單位嚴格按照勞動法辦事,即便有人想“碰瓷”恐怕也沒有機會。 “碰瓷”帶有貶義意味,我不贊同這種說法,最恰當的稱呼就是職場打假或職場維權,這樣的人其實就是王海式的英雄,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更不該將他們的行為透露給用人單位,否則就是變相給某些無良企業通風報信,放縱誠信缺失行為。只要入職者沒有虛構學歷等問題,我們都是你的堅定支持者,走自己的路,放心大膽地去“碰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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