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漳縣包工頭霍氏兄弟因拖欠工資款 被刑拘
臨漳縣包工頭霍氏兄弟因拖欠工資款,日前被公安機關刑拘。此為該縣首起因惡意欠薪“包工頭”被刑拘的案例。 2012年5月份,霍姓兩兄弟合伙承包某小區工程。完工后,發包方支付的工人部分工資由弟弟小霍支取,但他并未給工人及時發放。今年1月15日,59名工人到臨漳縣勞動監察大隊反映該情況。勞動監察大隊迅速立案并與該小區總承包方及霍姓兩兄弟聯系。在拖欠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兩人拒不支付。 臨漳縣勞動監察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移送和查處”的法律法規,通過與公安部門的聯動,對兄弟兩人進行了網上通緝。近日,哥哥大霍投案自首并繳納應承擔的部分工資款8萬元,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而弟弟小霍仍被刑拘。目前,批捕程序正在辦理中。 據法律人士介紹,近年來建筑行業經常會出現包工頭惡意欠薪一走了之的事情,“這種做法早已行不通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惡意欠薪已經觸及了刑法這根“高壓線”。人社、公安和建設等部門的聯動,為勞動者維權開辟了一條綠色通道,同時也在警醒“有想法”的包工頭和企業主們承擔起應有責任,否則會受到法律制裁。(通訊員王俊平、呂峰記者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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