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真能引發“鯰魚”效應嗎
在充分準備近兩年的基礎上,今年江蘇省將選擇部分地區和單位開展聘任制公務員制度試點,相關管理辦法正在研究制定中。專家表示,這意味著公務員“終身制”可變成“合同制”,“鐵飯碗”將變成“瓷飯碗”。(5月13日《現代快報》) 聘任制公務員并非“新生事物”,作為人社部批準的全國聘任制公務員制度試點城市,深圳已于2007年和2009年分兩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務員,近年來,廣西、遼寧、上海、福建等地也相繼開展了這項試點工作。相較于公務員委任制、考任制、選任制,聘任制的最大特點是有合同期限,干得好可以續任,干得差可不續約,甚至可以中止合同,即聘任制公務員端的是“瓷飯碗”,可進可出,能上能下。 正因如此,人們對公務員聘任制給予了很高的評價,最典型的說法是把聘任制公務員比作“鯰魚”,認為外部競爭機制的引入會對其他公務員形成巨大壓力,攪活了傳統公務員制度的一潭死水,可以促進能者上、庸者下用人機制的形成,有利于打破公務員的“鐵飯碗”…… 但我對這些說法一直持強烈懷疑態度。打個比方:現在很多單位既有正式編制人員,也聘用了相當數量的臨時工(合同工),但是,臨時工會對有編制人員造成競爭壓力嗎?會沖擊他們的飯碗嗎?絕對不會。普遍的事實是,臨時工不管多么勤快能干、任勞任怨,也仍然是臨時工,極少有轉為正式工的機會;而有編制人員不管怎樣庸庸碌碌混日子,也仍然端著“鐵飯碗”,可進不可出,能上不能下。甚至于,正因為聘用了臨時工,很多臟活累活都交給臨時工干,一些正式工才樂得清閑逍遙,比以前更加心安理得。 聘任制公務員就相當于臨時工(合同工),不管他們多么優秀、干得多賣力、成績多么突出,也仍然是聘任人員,端的永遠是“瓷飯碗”;而委任制、考任制、選任制公務員,其中一些人不管怎樣庸、懶、散,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也依然悠然自得地手捧“鐵飯碗”,甚至于,有些違法違紀的公務員也只是被“罰酒三杯”,而不會被掃地出門。也就是說,聘任制公務員與其他公務員分屬兩條線,是兩種不同的用人制度,相互之間根本不存在競爭關系,前者是能者上、庸者下的“合同制”,而后者照樣是能上不能下的“終身制”,如此,聘任制公務員怎么可能成為“鯰魚”?怎能指望他們的“瓷飯碗”去打破其他公務員的“鐵飯碗”? 聘任制公務員確實是一個好制度,但要讓這個制度發揮預期作用,顯然不能僅限于極少數公務員實行聘任制。只有大部分公務員都實行聘任制、合同制,才能真正形成競爭壓力,才能使能者上、庸者下成為常態,逐步打破公務員“鐵飯碗”,進而優化公務員隊伍。實際上,在很多國家,除少數公務員實行委任制外,絕大部分公務員都實行聘任制,到政府部門當公務員與到一家企業當職員并無本質區別,端的都不是“鐵飯碗”,都得盡心盡力才能保住飯碗。這恐怕是一種趨勢,是我們要著手做的事情,可以選擇一些地方試點全面推行公務員聘任制,以權衡利弊、積累經驗,為公務員制度改革打下基礎。(晏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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