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出臺 組建五類隊伍
省級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試行)出臺 我省組建五類衛生應急隊伍 為全面提升省級衛生應急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省衛生廳近日出臺《河北省省級衛生應急隊伍管理辦法(試行)》指出,省級衛生應急隊伍將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規律和特點來統籌規劃和管理,并對隊伍的人員構成、獎罰等作出規定。 按照《辦法》,省衛生廳依托省直醫療衛生單位分別組建了五類省級衛生應急隊伍,主要分為緊急醫學救援類、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類、突發中毒事件處置類、核和輻射突發事件衛生應急類、突發事件心理援助類,由衛生應急管理人員、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和技術保障人員構成。每支隊伍15人左右,配5名左右的后備人員,隊員須具備2年以上工作經驗,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歲。隊員原則上1年進行一次調整,符合條件的可繼續留任。這些專業醫療衛生應急隊伍由省衛生廳管理,參與重大及其他需要響應的突發事件現場衛生應急處置。衛生應急隊伍成員來自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平時承擔所在單位日常工作,應急時承擔衛生應急處置任務。《辦法》規定,對在衛生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省衛生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表彰和獎勵。隊員所在單位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對隊員職稱晉級、評先選優等予以傾斜。衛生應急隊伍、隊員個人或其所在單位,在衛生應急行動中,不服從調派,不認真履職,違反相關制度和紀律的,經核實,對隊伍予以撤銷,對隊員予以除名,并對其所在單位予以通報。(記者周潔) |
關鍵詞:應急隊伍,衛生,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