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否認壟斷不如體現國計民生
針對“國有企業效益好主要是由于壟斷,甚至將國有企業與壟斷等同起來”的觀點,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長許保利表示,就企業來說,任何一家中央企業都不是壟斷企業。只能說,一些帶有自然壟斷或國家行政壟斷性質的行業在經營上沒有完全放開。(5月9日《光明日報》) 央企效益好是否“主要由于壟斷”或可一辯,直接否認央企壟斷的事實則未免不智。拿“每家企業的業務都是多元的”來證明“任何一家中央企業都不是壟斷企業”,我實在不知道這個證明邏輯該如何去理解。壟斷企業也是可以多元經營的,更何況央企諸如房地產之類的輔業,本身就大有問題。作為常識,壟斷肯定是與競爭相對而言,要證明“任何一家中央企業都不是壟斷企業”,首先應該證明央企所在行業都允許民企進入,然后還要證明這些行業都存在充分競爭。 事實果真如此嗎?“一些帶有自然壟斷或國家行政壟斷性質的行業在經營上沒有完全放開”,這本身就是絕對的壟斷;還有很多看似放開了的行業,比如石油、電信、電力等等,但僅限于央企與央企之間的所謂競爭,充其量只是一種偽市場化表象,背后的“利益同盟”才是壟斷本質;此外,當然也有一些在競爭性領域經營的國企,但即便是競爭,其國企身份也為其帶來各種“好處”,是明顯的不公平競爭。 同一個體制內部的“一家獨大”或者“幾家分食”,永遠不可能產生對消費者有利的市場競爭行為。否認央企壟斷無非是要證明央企利潤皆是來自競爭,但是,一些央企的巨額利潤恰恰是建立在“與民爭利”的基礎之上。水、電、氣、油,莫不是在“民眾可以承受”的冠冕堂皇下漲個不停。壟斷是一種真實的市場現狀。一面認定“任何一家中央企業都不是壟斷企業”,一面又特別強調“打破行政壟斷必須確保國家安全和產業安全,且能夠提高效率”,本身就是自相矛盾。“在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國企的重要性無可替代”,其實,這才是國資委專家真正想強調的。 關于國企重要性,一個最常見的說法是關乎國計民生。不得不說,這也是公眾最為關心的:既然口口聲聲說國企關乎國計民生,為什么不能讓公眾真實感受到?正如前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所言,“任何出資人、任何股東,都需要回報,這是常識。”國企巨額利潤與普通公眾沒有半毛錢關系,反而動輒通過漲價來與民爭利,這哪里能體現什么國企對于國計民生的重要性呢?國資委專家與其否認央企壟斷,不如讓央企真正體現國計民生,慷慨地給國民更多分紅,讓公民真實受益于“全民股東”身份,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舒圣祥) |
關鍵詞:國有企業,壟斷,國計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