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戶企業通過小型微利企業認定 可辦稅收優惠
截至4月底,全省共有1102戶企業通過地稅系統小型微利企業認定,與去年的1209戶相比,少了107戶。省地稅局提醒,符合條件的企業請盡快遞交申請,通過認定后可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當前正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小型微利企業應在2013年5月底之前,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結清應退、應繳稅款。 據了解,被認定為小型微利的企業在繳納所得稅時,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25%減按20%征收,如果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小微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可給予定期減稅或免稅。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2012年,我省各級地稅機關備案小型微利企業1209戶,減免企業所得稅343萬元,對186戶小微企業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3437.21萬元,減免小微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印花稅1870余萬元,三項共計減免稅款5650多萬元。 是不是所有小型微利企業都能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省地稅局相關人士介紹,“小微優惠”必須符合三個前置條件:一是企業必須從事國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業;二是企業必須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身份規定;三是企業必須建賬健制,實行查賬征收。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不具備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條件時,暫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 為更好的服務小型微利企業,全省各級地稅機關于去年實施稅收業務重組后,為小微企業開辟了綠色通道,對辦稅流程進行了優化,減少了辦稅環節,壓縮了管理層次,符合條件的企業,備齊相關手續后可到地稅服務大廳直接辦理。 省地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相比大企業而言,小微企業具有經營方式靈活,根據市場需求可以快速轉型等優勢,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對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科技創新等方面有著重要作用。今年,省地稅局將把落實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納入績效考核,建立優惠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問效機制,適時開展督導抽查,確保落實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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