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驗房先繳費 業主遇霸道交房 收費項目誰說了算?
2010年,李女士在邢臺市橋東區新世紀嘉園怡景苑購置一套房子,合同約定交房時間為2011年年底,但直到2013年3月下旬,開發商邢臺佳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才通知她交房。李女士興沖沖地準備驗房時,發現“收房”面臨著一系列問題。 房子驗收合格了嗎? 日前,記者陪同李女士及其他業主來到邢臺佳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指定的地方。交房時,李女士要求查看該項目的各項證件,工作人員只提供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當問起為何沒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表》時,工作人員以不知情為由,拒絕回答李女士的問題,表示該樓盤證件齊全,且在繳費后可取得本房屋的“兩書”。 在李女士等20多名購房業主的強烈要求下,開發商提供了一份《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在報告中只體現“本項目經驗收大體合格”等字樣,但并未體現該項目是否為李女士所購置的新世紀嘉園怡景苑38號樓。于是,李女士等業主再次咨詢房地產商,卻得到了“這就是房屋驗收合格的證件”的回復,其他證件仍舊無法提供。 按照國家規定,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必須具備“兩書一證一表”,才符合交房的條件。“兩書”為《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一證”為《住宅商品房準許交付使用證》,“一表”為《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備案表》。和李女士一樣,20多名業主惴惴不安,“我們買的房子到底驗收合格了嗎?” 收房程序該聽誰的? 除了證件無法明確提供外,李女士想先看看房子,卻遭遇了房地產公司要求的“先繳費再驗房”,并稱此為公司規定的交房流程。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消費者所購房產在交房時應由房地產公司工作人員與業主一并進行驗房,對房屋內各項建筑、設施進行驗收,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登記整改,達到業主滿意后,經雙方簽字、繳納相關費用后,驗房完成。 多名業主要求驗房后再繳費,但遭到了房地產公司的拒絕。李女士告訴記者,房地產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聽說過先驗房再繳費的事情。 收費項目誰說了算? 在李女士拿到的交房通知單上,記者看到,契稅、違約金、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等項目寫得很明白,但費用的收取卻不清楚,比如契稅統一按3%收取,不管你的房子面積多大、是否為首套房。國家規定房本辦理費80元/套,該項目卻要交1000元,雖然標明多退少補,但為什么高出了規定的十幾倍,業主們很不解。有線電視接口費為260元,但記者向當地物價部門核實,有線電視接口費已經不允許收取。 記者隨后就上述問題致電邢臺佳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稱這是公司規定,其他問題不清楚。 李女士不明白,國家法律法規的出臺、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都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正當利益,可是在房地產公司那里成了一紙空文,消費者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明明白白地收房怎么就這么難?!“如果就這樣稀里糊涂地收了房子,回頭房子再出現別的問題,該去找誰?”(邢臺記者張會武) |
關鍵詞:交房,業主,繳費,驗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