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堯麥田里“長”著爛尾樓 村民維權被神秘撤訴
矗立在麥田里的隆堯縣交通運輸局辦公樓。肖光明攝
爛尾樓旁邊深深的大坑。村民稱,這里兩年前準備建設隆堯縣人民法院辦公樓。肖光明攝 初夏的陽光照在河北省隆堯縣隆堯鎮的麥田里,暖意十足。然而,一座灰色的辦公樓矗立在綠色的麥田中顯得十分刺眼。據當地人介紹,這座爛尾樓是隆堯縣交通運輸局新建的辦公樓,主體已經完工,從2011年至今一直處于停工狀態。 “生米已經煮成熟飯,我們就是再想種地也沒有辦法了!”當地村民說。 麥田里的爛尾樓 爛尾樓位于隆堯縣金隆路與柴榮街交叉口西北角的土地上,旁邊的麥子已經拔節抽穗。 據當地村民李志良介紹,這座爛尾樓是隆堯縣交通運輸局新建的辦公樓,算上會議室共有九層。記者看到,辦公樓主體已經建設完工,透過毫無遮擋的水泥框架,看到四周是綠綠的麥田。在辦公樓前修建著一座水池,三座沒有來得及修繕的小橋已經完工,西側的一座假山也建設完畢。在現場,找不到一名施工人員,顯得十分冷清。兩捆散放的鋼筋已經銹跡斑斑。 在爛尾樓旁邊是一個深深地大坑。李志良說,這里原來準備建設隆堯縣人民法院的新辦公樓,但目前也沒有進行施工。“多好的麥苗啊,就這樣被毀了建辦公樓,真是可惜!” 據李志良介紹,建設辦公樓的土地原來是隆堯縣隆堯鎮東河村村民的耕地,為了建設辦公樓,被當地政府征占了100多畝,其中包括他的3.5畝耕地。他回憶說,2010年5月18日上午,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隆堯鎮、東河村村委、隆堯縣城建局、交通局等部門派來100多名工作人員來到即將收割的麥田里,指揮大型挖掘機挖掘溝壕,為將要建設的辦公樓打地基。 看到即將收割的小麥被毀,當時30多名村民趕到現場想要阻止挖掘,有5名村民被隆堯鎮政府工作人員帶走,2人被帶到了派出所,3人被帶到了鎮政府。 村民被帶走后,施工繼續。“就這樣,上百畝的麥子全都毀了啊!”現在說起來,李志良還有幾分痛心。 村民稱“被政府層層欺騙” 說起自己被征占的3.5畝耕地,李志良的臉上寫滿了憤慨:“政府從一開始就在說謊,目的就是騙取我們的土地。” 據介紹,從2009年12月份開始,東河村村委會以發展經濟為名,以村委會為承包方,與村民簽訂租地協議。租地時,村委會通知大家縣政府要租地,占地時間為18年,從2010年到2028年,每年每畝地租金1500元。 李志良說,有一部分村民在租地協議上簽了字,但有多戶村民沒同意。“我是被欺騙在租地協議上簽字的。”李志良說,村委會承諾簽字后會給自己宅基地,但是簽字后自己卻沒有得到宅基地。 2010年5月18號之后,東河村村委會和隆堯鎮政府的包村干部開始找村民,要求他們在租地協議上簽字,但是很多村民不同意。“他們是在耕地上建設永久建筑物,這是不合法的”,李志良說。 事情的發展更讓村民憤慨。李志良說,2010年5月22日,隆堯鎮黨委副書記李士平和村干部在村里的公告欄上張貼了四份公告,而且邊貼邊照相。 李志良將這四份公告都保存起來。在其出示的公告上,記者看到這四分公告分別是:2010年2月26日《隆堯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0(年)第2號;2010年3月14日《隆堯縣國土資源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10(年)第2號;2010年4月18日《隆堯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0(年)第3號;2010年5月5日《隆堯縣國土資源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10(年)第3號。公告上顯示,征用集體土地14.8087公頃,補償安置方案為按區片地價每畝地補償5.05萬元。 對此,李志良產生懷疑:之前東河村村委會明明說是租地,現在怎么又成了征收村民耕地了?四份不同日期的公告同一時間一次性張貼,這不是欺騙老百姓嗎? 在后來的信訪過程中,政府部門給村民的答復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分別于2010年2月20日“冀政土地置換函(2010)48號”作出《關于隆堯縣2009年第二批次建設用地置換的批復》,2010年4月12日“冀政土地置換函(2010)72號”作出《關于隆堯縣2009年第一批次建設用地置換的批復》。 拿著這兩份文件,李志良和村民們卻充滿疑問:為何第一批次建設用地批復時間在第二批次建設用地之后?而且批復文件里的內容還將第二批錯誤寫為了第十批,這個文件是真的么? 村民依法維權遭遇神秘撤訴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2010年6月24日,李志良和其他幾名村民向河北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提交了行政復議申請書,要求撤銷河北省人民政府2010年作出的《關于隆堯縣2009年第二批次建設用地置換的批復》的具體行政行為。但因為已經超過法定期限,省法制辦作出了不予受理決定書。 “當時他們四份公告都是在2010年5月22日一次性貼出的,雖然日期不在同一時間。這根本就是不給我們提出走法律途徑維權的時間和機會。”李志良說。 2010年8月17日,就不予受理的決定,李志良等人又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而在起訴后,法院一直沒有開庭審理此案。在等待了近2年后,直到2012年7月17日,事情的發展出乎李志良等人意料:據法院工作人員說,行政訴訟案件已經被撤銷了。 李志良等人了解到,隆堯縣政府和村委會的工作人員在沒有經過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冒名對案件進行了撤訴。在撤訴申請書上,李志良指著上面的簽字和指紋說:“這一看就是假的,明顯與我的筆跡和指紋不同。” 就村民所反映的冒名撤訴問題,記者6日找到了當時的主審此案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郝東霞,但她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稱對該案的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國土部門稱“外行人不懂” 對于麥田里建起的辦公樓成為爛尾樓一事,記者先后到隆堯鎮人民政府、隆堯縣國土資源局、隆堯縣交通運輸局了解情況,但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的說法。 隆堯鎮政府工作人員董志彬說,對于土地使用情況和爛尾樓的相關情況,可以去國土和交通部門采訪。至于鎮政府是否在一天內貼出了4份公告書,董志彬表示并不知情。 在隆堯縣國土資源局,外出工作的辦公室主任吳樹波在電話里告訴記者,該片土地征收合理,有省里的批復文件。至于將第二批寫成第十批一事,他表示這是文字性錯誤。而為何第二批次批復會在第一批次批復前審批,也是因為報送卷宗的內容而確定,“外行人不懂”,吳樹波在電話里說。 記者6日就此事咨詢河北省國土資源廳,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在征地過程中有合法的征地手續,國土部門叫停當地辦公樓建設的情況很少。對于村民反映的第二批次征地批復會在第一批次批復前審批一事,他認為這種情況有可能存在。 已經完成主體框架結構建設的辦公樓,為何兩年內不再施工呢?對此,隆堯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稱自己不了解情況,他說了解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正在石家莊出差,等其回來后才能向記者說明情況。但截至發稿前,記者沒有得到答復。 |
關鍵詞:爛尾樓,隆堯縣交通運輸局,麥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