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替考 不能一句“家丑”就了
近日,記者接到舉報稱,今年1月20日舉行的阜陽市農村信用社招考中存在多起替考現象。記者了解到,阜陽信用社招考中的替考現象近年來屢禁不止。據安徽省農村信用聯合社人力資源部的負責人透露,因“家丑不可外揚”,替考事件調查結果將不對外公開。 盡管只是行業招考,但考試應禁止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并對相關違紀行為予以嚴懲,早已成為組織考試必須遵循的常識和規律。然而,在阜陽信用社招考中,替考者能蒙混過關,被查出后處罰措施止于“不得再次報考該單位”,招考方最后連違紀者名單和調查結果都秘而不宣。如此隨意把關、寬大處理、死捂“家丑”,替考現象在當地屢禁不止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招考方對替考的“寬容”倒也不是沒來由的,由于找人替考的違紀者多為系統內部子弟,放其一馬實際上也是對內部人的一種“照顧”。既然上有“逢進必考”的政策,下就有“考試放水”的對策,倘若不是半路殺出個“不解風情”的舉報者,找人替考者怕是早已榜上題名了。 因此,也難怪招考方強調替考是“家丑”,不足為外人道,蓋因再深究下去,大抵不少系統內部員工乃至部分領導都將受到牽連,替考丑聞也許將造成該系統內部的一場“地震”。 此種情形下,相關部門理應介入調查,并依據《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對違紀者進行公示和嚴肅處理。我們更須警惕某些行業考試通過縱容考試違紀行為,變相照顧內部子弟,損害其他考生利益。 -段思平(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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