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生豬注射瘦肉精 保定男子獲刑兩年被罰三萬元
為使豬肉顏色鮮亮,增加豬身重量,保定男子曹某和朋友一起給收購待宰的生豬注射沙丁胺醇(瘦肉精的一種)并灌水,日前,保定徐水縣法院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涉案的其他三人也分別獲刑。 買來生豬 “打膠”注水后再出售 2012年1月18日,曹某在家中指使另外三個朋友給收購來的28頭豬注射藥品后灌水,并立即將其拉到徐水縣某食品有限公司大王店屠宰點屠宰后出售。 經河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當日被顧客購買的豬肉及在曹某家搜查到的注射器均含有沙丁胺醇(瘦肉精的一種)。 注射的沙丁胺醇 會危害食用者健康 據了解,這種商販動了手腳的肉被稱為“打膠”注水肉或者“注膠肉”。待宰生豬在灌水前注射沙丁胺醇,目的就是使生豬的毛細血管擴張破裂,使灌進去的水能充分吸收。同時,注射的藥物與豬的血管混合腐蝕豬的肌肉后產生一種不明膠狀物,能使豬肉外觀很干,剛宰出來時肌肉的顏色非常好看且非常的粘,但加工熟后,肉變萎縮發柴,脂肪面軟,沒有正常豬肉的香味。 因含有沙丁胺醇的注水肉會給食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國家已將沙丁胺醇列為動物用違禁藥物。 生產、銷售有毒食品 主犯獲刑兩年 保定徐水縣法院受理此案后,審查認為,以曹某為主犯的四名被告人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在生產過程中為生豬注射沙丁胺醇后銷售,侵犯了國家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數人的健康權利,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處曹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其他三人也分別獲刑。 -文/記者李媛 通訊員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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