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房產稅試點工作談何容易
近日市場有傳言稱,第二批房產稅試點城市會在近期公布,其中包括杭州,人民網記者就此致電國家稅務總局,對方工作人員稱暫無出臺任何有關房產稅試點通知,并表示一切以國稅總局官方網站發布信息為準。(4月24日《第一財經日報》) 自從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以來,關于擴大房產稅試點的傳言一直甚囂塵上。這次,房產稅試點風聲再起,筆者認為市場是基于以下幾個方面,預期國家會結合稅種改革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一是國務院常務會議在研究房地產調控措施時,提出了進一步擴大房產稅試點的要求。二是新版國五條遭到市場的冷遇,房價調控措施需要進行加碼,特別是20%的個人所得稅已經在市場上形成助推房價上漲的預期,起碼短期會導致房價繼續走高,因此繼續加強房地產調控,可用的彈藥只能是對房產稅的試點。三是營改增的擴大,導致地方主體稅種缺失,國家需為地方開辟新的稅源,房產稅是最具可選的稅種之一。 筆者認為,推進房產稅改革是國家稅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調節收入分配、調控產業結構和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具有重要性和緊迫性。但是,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是一件容易做的事情嗎?并不如此。推進房產稅改革,需要做很多工作,房產稅改革絕不是單純的稅種改革,而是牽扯到財稅體制以及政府職能轉變等諸多改革,決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 首先,房產稅改革的一個前提條件,就是稅務部門要能夠核實居民真實的房產情況,換句話說,就是全國房產信息的聯網登記工作。這是房產稅改革最簡單最直接的一個前提條件。但正是這么一個既簡單又重要的條件,在短期是無法完成的,因為從目前市場上透露的信息看出,全國房產信息聯網工作遭遇到地方和利益集團的強勢阻撓,本應該從去年6月底前完成的工作到如今杳無音訊。最近透露的信息,是到明年6月底完成不動產登記工作,被視為推進房產稅改革的前兆,但是這一工作是否如期完成,正考驗著新一屆政府的執行力,市場上也拭目以待。 其次,房產稅是一個直接稅,雖然是對房產課稅,但是在房產沒有流轉的情況下,實質上是對居民收入課稅,一方面,有房產的就是近年來國家發展帶動培育起來的中產階級,對他們的房產(收入)課稅,會產生誤傷,不利于橄欖形社會建設,對社會穩定造成不利因素。另一方面,在公共服務財政建設并不充足和發達的情況下,在《物權法》落實流于形式、住戶與物業之間的博弈中,住戶始終處于劣勢的情況下,政府貿然開征房產稅,則會加劇住戶(納稅人)的不滿,住戶會將社會和居住環境和服務的不滿,轉嫁到征稅部門和背后的政府,會增加征納矛盾,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對干群關系和社會穩定也是一個沖擊。 最后,房產稅開征也存在法理問題,一是目前房產稅按照試點改革的方式進行,沒有走立法程序,納稅人對此產生較大質疑,也違背《憲法》和《立法法》等法律的規定;另外,土地所有制問題制約房產稅開征,在土地國有的情況下,對私人沒有所有權的(土地和房產)課稅,存在諸多法律之間的矛盾,也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 所以,推進房產稅試點改革談何容易,試點改革推進也不可能是如網傳4月26日發通知、5月1日就開征。 文/李寧 |
關鍵詞:房產稅,試點,改革 |